《額外產品條款》
Google 得不時提供一或多項 Google 產品和/或服務,這些產品和/或服務在「客戶」的《Google Workspace 協議》、《Cloud Identity 協議》或《Hire 協議》(如適用;下稱「協議」) 中稱為「額外產品」或「額外服務」。《額外產品條款》將這些產品和/或服務統稱為「額外產品」。
如果客戶或任何「使用者」使用了任何額外產品,即代表 (a) 客戶同意《額外產品條款》,此條款將納入適用協議;且 (b) 客戶使用下述產品時,須遵守產品各自的服務條款。為求明確,這類服務條款皆為獨立協議,不受適用協議規範,也不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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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戶無意啟用任何額外產品,或您雖代表客戶,但不具備要求客戶遵守《額外產品條款》的必要權限,請透過「服務」功能停用這類額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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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義。除非另有定義或說明,否則《額外產品條款》中所有帶有引號的名詞,應以適用協議中賦予的含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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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適用服務條款。額外產品受以下條款規範:(a)《額外產品條款》和 (b)《Google 服務條款》(網址為 https://policies.google.com/terms) 或 Google 可能提供的其他服務條款 (如適用;下稱「服務條款」)。根據《額外產品條款》,客戶須對使用者未能遵守此類服務條款的任何行為負責。如需額外產品和服務條款的詳細資訊,請參考 https://www.google.com/support/a/bin/answer.py?answer=181865 和/或 Google 將以其他方式提供的資訊。Google 得不時更新或修改額外產品和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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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適用情況。額外產品可能未於部分國家/地區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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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技術支援。如果使用者提出與客戶或其使用額外產品相關的問題,客戶須負責回應。除非 Google 另行書面同意,否則 Google 只會根據適用服務條款提供額外產品的技術支援服務,並不會提供其他技術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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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遵守法律。客戶同意在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和法規 (包括隱私權和資料保護法、1974 年頒訂的《美國家庭教育權利與隱私法》(FERPA)、《兒童網路保護法案》(CIPA),以及 1998 年頒訂的《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OPPA)) 的前提下,向使用者提供額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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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客戶對使用者資料的存取權。客戶或許能存取使用者在使用額外產品時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資料,並可監控、刪除、更正、匯出、使用或揭露該等資料,或停用額外產品的使用者帳戶。在客戶具備上述能力的範圍內,須向使用者提供相關資訊,並協助使用者行使隱私權或資料保護法規定的相關權利。如果 Google 收到使用者的要求,內容關於客戶對額外產品相關個人資料之處理,Google 會建議使用者直接向客戶提出要求,並由客戶負責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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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使用者同意聲明。除非使用者符合第 8 節 (「家長同意聲明」) 所述條件,否則客戶在允許使用者存取或使用任何額外產品前,應就收集和使用與額外產品相關的個人資料,取得並保存使用者同意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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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家長同意聲明。若使用者住在歐洲經濟區、英國或瑞士,且未滿 16 歲 (或歐洲經濟區成員國、英國或瑞士規定的其他最低年齡),或住在任何其他地區且未滿 18 歲,客戶在允許他們存取或使用任何額外產品前,必須取得家長同意聲明,以蒐集及使用與額外產品相關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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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產品專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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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oogle Pay。使用者建立的 Google Pay 帳戶為其個人帳戶,須遵守各項法規要求與禁令。客戶可將使用者的 Google Pay 帳戶停權,但不得使用他們的 Google Pay 帳戶,也不得變更帳戶中的任何資訊。客戶必須遵循 Google Pay 隱私權政策和自身的隱私權政策,方能存取使用者的 Google Pay 帳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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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付費服務退款。如果客戶停用自身或使用者已付費的額外產品,Google 無義務退還客戶和/或使用者已支付但未使用的服務費用。若使用者就此類付費服務要求退費,客戶應賠償 Google 因此承擔的任何賠償責任、損害、損失、費用和支出 (包括和解費用與合理的法律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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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可分割性。倘若《額外產品條款》中的任何條款不可執行,其餘部分仍完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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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修訂。Google 得不時修訂《額外產品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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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抵觸條款之解釋。《額外產品條款》與適用協議的其餘條款若有抵觸或不符,應以適用協議的其餘條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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