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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Cloud 服务条款

上次修改日期:2025 年 10 月 13 日

我们的条款有所更改!《Google Workspace 服务条款》现已整合到此处显示的《Google Cloud 服务条款》中,后者还涵盖我们的 Google Cloud Platform、Looker(原版)以及 SecOps 产品和服务。更新后的这些条款将在您下次续订时生效。如需查看《Google Workspace 服务条款》的归档版本,请向下滚动至页面底部。

初次使用 Google Cloud?如需查看 Google Cloud 在线合约的简短概述,请点击此处

如需本协议的其他语言翻译版本,请点击本网页底部的地球图标。

如果您作为非关联 Google Cloud 转销商的客户访问服务,则本条款将适用于您对服务的使用(但需遵守相关《服务专用条款》中“转销商的客户”一节的规定)。不管前述条款适用与否,若您属于 https://cloud.google.com/terms/direct-tos-exemptions 所列相关服务的豁免范畴,则这些条款不适用于您,除非您与 Google 另外达成书面协议。若您在生效日后取得豁免资格,此豁免不影响在您获得豁免之日前双方已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您曾签署过本协议的线下版本,以通过同一个 Google Cloud Platform 服务、Google Workspace、SecOps 服务或 Looker(原版)服务账号使用 Google Cloud Platform 服务、Google Workspace 服务、SecOps 服务或 Looker(原版)服务,则以下条款不适用于您,您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应遵守您所签署的线下条款。

本 Google Cloud 服务条款(统称为“协议”)由 Google 与同意本条款的实体或个人(“客户”)共同签订,用于约束客户对服务的访问和使用行为。“Google”的含义如 https://cloud.google.com/terms/google-entity 中所述。

  • 本协议自客户点击接受或以其他方式同意协议内容之日(以下简称“生效日期”)起生效。如果您代表客户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声明并保证:(i) 您拥有充分的法定权力,可约束客户遵守本协议;(ii) 您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内容;(iii) 您代表客户同意本协议。

    • 1. 提供服务

      • 1.1 使用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Google 会根据本协议(包括服务等级协议 [SLA])提供服务,客户可根据本协议使用服务,并将 GCP 服务与 Looker(原版)服务整合至任何独立于服务之外且具有实质价值的客户应用中。为清晰起见,客户不得依据本协议将 Google Workspace 服务或 SecOps 服务整合到客户应用,也不得使用 Google Workspace 服务或 SecOps 服务创建或托管客户应用,且仅可按照《服务专用条款》的规定将 Looker(原版)服务整合至客户应用中。

      • 1.2 管理控制台。若适用,客户可访问管理控制台,并通过管理控制台管理对服务的使用情况。

      • 1.3 账号;通过验证才能使用 GWS 服务

        • (a) 账号。客户必须拥有账号方可使用服务,且须对创建账号时提供的信息、账号密码的安全性(包括任何 Google API 密钥)以及账号的任何使用行为负责。Google 没有义务为客户提供多个账号。

        • (b) 通过验证才能使用 GWS 服务。客户必须验证网域邮箱或域名,才能使用 GWS 服务。如果客户没有有效权限来使用相应的网域邮箱,或者对相应域名没有所有权或控制权,Google 就没有义务向客户提供 GWS 服务,而且可能会在不通知客户的情况下删除其账号。

      • 1.4 更新

        • (a) 更新服务。Google 可能会不时对服务做出商业上合理的更新。

        • (b) 更新本协议。根据第 (i) 和 (ii) 款的规定,Google 可能会不时更新本协议。Google 会将本协议的任何更新发布到 https://cloud.google.com/terms/ 上。本第 1.4(b) 款不适用于网址条款更新,此类更新受下文第 1.4(c) 款约束。

          • (i) 关于 GCP 服务及其相应的 TSS,除非 Google 另有说明,否则对本协议的实质性更新将在更新发布 30 天后生效。尽管有前一句所述规定,但如果更新适用于新功能,或者为了遵守适用法律必须进行更新,则更新将立即生效。如果客户不同意针对 GCP 或其 TSS 的任何协议更新,则可停止使用 GCP 服务或 TSS。客户也可根据第 8.4 条(“便利终止”)的规定,随时终止本协议。客户在实质性更新后继续使用 GCP 服务或 TSS,即视为客户同意该等更新。

          • (ii) 对于 GWS 服务、SecOpS 服务、Looker(原版)服务及其各自对应的 TSS,本协议的实质性更新仅在客户订单期限续订时生效。

        • (c) 更新网址条款。Google 可能会不时对网址条款做出商业上合理的更新,并在相关网址条款中发布任何此类更新。除非 Google 另有说明,否则对网址条款的实质性更新将在更新发布 30 天后生效。尽管有前一句所述规定,但如果更新适用于新功能或《云端数据处理附录》,或者适用法律要求进行更新,则更新将立即生效。

        • (d) 更新《云端数据处理附录》。在不限制第 1.4(c) 条的一般适用性的前提下,Google 仅可在以下情况下更新《云端数据处理附录》:需要进行此类更新以遵守适用法律;《云端数据处理附录》明确规定允许此类更新;或此类更新满足以下要求:

          • (i) 在商业上是合理的;

          • (ii) 不会导致服务安全性出现实质性下降;

          • (iii) 不会扩大《云端数据处理附录》“遵循客户的指示”一条中所述的 Google 对“客户个人数据”的处理范围,也不会解除在“客户个人数据”处理方面对 Google 的任何限制;并且

          • (iv) 不会以其他方式对《云端数据处理附录》规定的客户权利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 (e) 停止提供服务。根据本第 1.4(e) 条(“停止提供服务”)最后一句的规定,Google 将至少提前 12 个月通知客户以下情况:(i) 停止提供任何服务(或相关重要功能),除非 Google 以实质上类似的服务或功能替代被停止的服务或功能;或 (ii) 以不向后兼容的方式对面向客户的 Google API 进行重大修改。本第 1.4(e) 条(“停止提供服务”)中的任何规定均不限制 Google 为遵守适用法律、解决重大安全风险或避免重大经济或技术负担而进行必要的更改。本第 1.4(e) 条(“停止提供服务”)不适用于尚未正式发布的服务、产品或功能。对于 GWS 服务而言,本第 1.4(e) 条仅适用于核心服务,不适用于其他服务。

      • 1.5 **软件。**如果 Google 向客户提供软件(包括第三方软件),则客户对任何软件的使用均须遵守《服务专用条款》中的适用规定。

    • 2. 支付条件

      • 2.1 结算。

        • (a) **结算通则。**Google 将就所有费用向客户开具电子账单或发票,包括(若适用)基于客户在相应费用应计期间使用服务产生的费用,以及任何相关的 TSS 费用。若 Google 根据现有证据合理判断客户存在拖欠付款风险或客户账号可能涉嫌欺诈,Google 可提高向客户开具账单或收取费用的频率。客户须以账单或发票上注明的货币支付所有费用。如果客户通过信用卡、借记卡或其他无账单的方式支付费用,则需在费用应计期间结束时或 Google 另行计费时立即支付全部费用。若客户通过账单支付,则应在付款截止日期前向 Google 支付所有已开具账单的金额。对于 GCP 服务和 GWS 服务,客户可将支付方式更改为 Google 可能启用的任何其他方式,但前提是客户接受该支付方式适用的所有附加条款。除非法律另有要求,客户支付所有费用的义务不可撤销。对于 GCP 服务、GWS 服务和 Looker(原版)服务,将使用 Google 的测量工具来确定客户的服务用量。Google 没有义务提供多份账单。如通过电汇付款,则须注明 Google 提供的银行信息。

        • (b)GWS 服务的结算方式_。_本第 2.1(b) 款仅适用于 GWS 服务。客户在下单订购服务时,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结算方式或 Google 提供的任何其他方式:

          • (i) 弹性方案。如果客户选择这种方式,就不必按预先确定的期限购买服务,但需要按月支付依上个月每日服务用量计算的服务费用。如果服务使用不满一天,为了方便计费,服务费按一天计算。

          • (ii) 包年套餐/固定期限方案。如果客户选择这种方式,即表示同意购买一年或多年期服务,具体视客户的选择而定。Google 会根据客户在订购单上所选方案的相关条款收取费用。

      • Google 可以更改所提供的结算方式(包括限制或停止提供任何结算方式),但要提前 30 天通知客户。任何此类变更将于客户的下一个订单期限开始时生效。结算方式可能仅适用于部分客户。

      • 2.2 税款

        • (a) 客户有义务缴纳税款(如适用),且在向 Google 支付服务费时不得扣减任何税款。如果 Google 有义务收取或代缴任何税款,相应税款将会计入客户账单。除非客户及时向 Google 提供该等税款的有效免税证明,否则便须向 Google 支付该等税款。

        • (b) 如果 Google 根据适用法律需要获取任何适用的纳税身份信息,以确保自身符合相应管辖区内适用税务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客户应向 Google 提供此类信息。客户的纳税申报若有任何错误,则应承担(或向 Google 赔偿)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税款、利息、处罚或罚金。

      • 2.3 付款争议和退款。如果发生付款争议,必须在付款截止日期之前本着善意原则提交异议。如果 Google 在本着善意原则审查争议后确定某些结算错误是由 Google 造成的,Google 不会开具更正账单,而是会开具贷项凭证,指明受影响账单中的错误金额。如果有争议的账单尚未支付,Google 会对有争议的账单应用贷项凭证中的金额,而客户需负责支付该账单的净结欠金额。根据本条规定,Google 因结算错误而提供的退款将仅以服务抵用金形式发放。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均不代表 Google 有义务向任一方提供抵用金,且 Google 可随时修改或撤销之前提供的抵用金。

      • 2.4 欠款;暂停。对于逾期未付的款项(为清晰起见,不包括在应付款日之前本着善意原则提交的付款争议所涉金额),可能需要按每月 1.5% 的利率(或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以较低者为准)支付从应付款日到全部付清日这段时间的利息。Google 为收取此等逾期欠款所产生的一切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用)将由客户承担。此外,如果客户逾期未支付服务费,Google 可暂停服务。

      • 2.5 无需提供采购订单编号。客户有义务支付所有适用费用,而 Google 无需在其开具的账单上(或以其他方式)提供采购订单编号。

      • 2.6 价格调整。除非在附录或订购单中另有明确约定,否则 Google 可以随时修改价格。仅就 GWS 服务和 Looker(原版)服务而言:(a) Google 如要改价,应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客户,且 (b) 如果客户的订单期限在这 30 天后续期,则届时客户适用的价格将为更新后的价格。如果客户对任何价格变更提出异议,可根据第 8.4 条(“便利终止”)的规定,随时终止本协议。

    • 3. 客户义务

      • 3.1 法规遵从。客户应:(a) 确保自己和己方最终用户对服务的使用符合本协议的规定;(b) 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防止和终止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或访问服务的行为;并且 (c) 在发现有人未经授权使用或访问服务、账号或客户密码时,立即通知 Google。对于客户涉嫌违反《使用限制政策》(AUP) 的任何行为,Google 保留调查的权利,调查时可能会审核客户应用、客户数据或项目。

      • 3.2 隐私权。客户须负责获取任何必要的许可和通知,以便允许:(a) 客户使用和接收服务;以及 (b) Google 根据本协议访问、存储和处理客户提供的数据(包括客户数据,如适用)。

      • 3.3 限制。客户不得有以下行为,亦不得允许最终用户有以下行为:(a) 复制、修改服务,或制作服务的衍生作品;(b) 对服务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译、翻译、反汇编,或以其他方式尝试提取服务的任何或所有源代码(除非适用法律明确禁止实施此类限制);(c) 销售、转售、再许可、转让或分销任何或所有服务;或 (d) 以如下目的或方式访问或使用服务:(i) 从事高风险活动;(ii) 违反 AUP;(iii) 采用企图避免产生费用(包括创建多个客户应用、账号或项目以冒充或充当单一客户应用、账号或项目)或者规避专门针对服务设定的用量限额或配额的方式;(iv) 未经 Google 事先书面批准从事加密货币挖矿活动;(v) 运营或实现任何电信服务,或者涉及任何供最终用户通过任何公共交换电话网拨打或接听电话的客户应用,除非《服务专用条款》中另有说明;(vi) 通过 GWS 服务拨打或接听紧急呼救电话,除非《服务专用条款》中另有说明;(vii) 用于美国国务院《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 所管控的材料或活动;(viii) 采用违反或导致违反出口管制法律的方式;或者 (ix) 传输、存储或处理受美国《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HIPAA) 法规所保护的健康信息(双方签署的 HIPAA 业务伙伴协议 [BAA] 允许的情况除外)。

      • 3.4 **文档。**Google 可能为客户提供文档以方便其使用服务。

      • 3.5 **版权。**根据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中为在线服务提供商提供安全港的相关规定,如果有人就涉嫌版权侵犯的行为发来通知,Google 会作出回应,并在适当情况下终止屡次侵权者的账号。

      • 3.6 **第三方内容执行(或 GCP 服务)。**若客户主要将 GCP 服务用于托管第三方内容,或在其平台上为第三方之间的商品或服务交易提供支持,则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遵守 AUP:(a) 发布明确界定平台禁止内容(例如非法内容)的相关政策;(b) 除为 Google 设置受监控的通信渠道外,另设公开可用的违规举报渠道(如网络表单或邮箱别名);(c) 及时审查并处理此类举报,并适时移除违规内容。

      • 3.7 **GWS 服务附加条款。**以下条款仅适用于 GWS 服务:

        • (a) **附加产品和第三方产品/服务。**可选附加产品和第三方产品/服务(如有)可与本服务结合使用,并可通过管理控制台启用或停用。使用附加产品时,须遵守《附加产品条款》。《附加产品条款》以提述的方式纳入到了本协议中,且 Google 可能会不时对这些条款进行更新。对第三方产品/服务的任何使用均受相关服务提供商各自的条款和政策约束。

        • (b)**GWS 服务管理。**客户可以通过管理控制台指定一名或多名管理员。管理员有权访问管理员账号。客户须:(i) 负责确保最终用户账号及其关联密码的机密性和安全性;并 (ii) 对最终用户账号的一切使用行为负责。客户须同意,Google 不负责客户或任何最终用户对 GWS 服务的内部管理事宜。

        • (c) **监控滥用行为。**客户应全权负责监控、回复和以其他方式处理发送至客户域名的“abuse”(滥用行为)和“postmaster”(邮箱管理员)别名的邮件,但 Google 也可监控发送至这些别名的邮件,以便 Google 确定是否存在 GWS 服务滥用行为。

        • (d) **在订单期限内申请额外的最终用户账号。**在订单期限内,客户可以通过额外下达订购单或转销商订单或者在管理控制台订购的方式,购买额外的最终用户账号。这类额外购买的最终用户账号的使用期限在适用订单期限的最后一天结束,具体时长根据订单期限按比例计算。

    • 4. 暂停服务

      • 4.1 违反 AUP。如果 Google 发现客户或任何最终用户在使用服务时违反了 AUP,Google 将通知客户并要求客户纠正违规行为。如果客户未能在 Google 提出要求后的 24 小时内纠正违规行为,Google 可以暂停客户对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使用权,直到违规行为得到纠正为止。对于 GWS 服务而言,暂停服务可能包括移除或停止分享违反 AUP 的内容。

      • 4.2 其他会暂停服务的情形。尽管第 4.1 条(“违反 AUP”)已有规定,但在以下情形中,Google 仍可立即暂停客户对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使用权:(a) Google 基于合理的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服务,以保护服务、用于支持服务运行的 Google 基础设施,或使用服务的任何其他客户(或其最终用户);(b) 疑似有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访问服务;(c) Google 基于合理的理由认为需要立即暂停服务,以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或 (d) 客户违反了第 3.3 条(“限制”)或《服务专用条款》的规定。当导致暂停的情况得到解决后,Google 将解除任何此类暂停措施。除非适用的法律禁止,否则如果客户提出要求,Google 会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通知客户暂停服务的依据。如果暂停的是 GWS 服务的最终用户账号,Google 会允许客户的管理员在特定情况下恢复最终用户账号。

      • 4.3 **GCP 服务的生成式 AI 安全和滥用。**Google 使用自动化安全工具检测生成式 AI 服务的滥用情况。尽管《GCP 服务专用条款》中的“提示与生成内容的处理方式”部分已有规定,但如果这些工具检测到潜在的滥用行为或违反 Google 的 AUP《使用限制政策》的情形,Google 可能会记录客户提示,但仅用于审核与判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需详细了解记录提示对客户使用 GCP 服务有何影响,请参阅滥用监控行为文档页面。

    • 5. 知识产权;对客户数据的保护;反馈;在 GWS 服务中使用品牌特征**。**

      • 5.1 知识产权。除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情况以外,本协议不以暗示或其他方式赋予任一方对另一方内容或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对于本协议的双方而言,客户保有客户数据和客户应用的所有知识产权,而 Google 保有服务和软件的所有知识产权。

      • 5.2 对客户数据的保护。Google 只会根据《云端数据处理附录》访问、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处理客户数据,而不会出于任何其他目的访问、使用或处理客户数据。为保护客户数据,Google 已实施并将维持技术、组织和物理方面的措施,详见《云端数据处理附录》。

      • 5.3 客户反馈。客户可自主决定是否向 Google 提供与服务有关的反馈或建议(以下简称“反馈”)。只要客户提供反馈,就表示 Google 及其关联公司可不受限制地使用相应反馈,且对客户不承担任何义务。

      • 5.4 在 GWS 服务中使用品牌特征。Google 将仅在 GWS 服务中显示客户授权展示的客户品牌特征(客户将品牌特征上传到 GWS 服务中即视为提供此类授权)。Google 将在向客户或其最终用户展示服务的网页中的指定区域展示这些客户品牌特征。客户可以在管理控制台中详细说明这种使用方式。Google 也可以在此类网页上展示 Google 品牌特征,以表示 GWS 服务由 Google 提供。

    • 6. 技术支持服务

      • 6.1 **由客户提供。**客户负责为其客户应用和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 6.2 **由 Google 提供。**Google 会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TSS 准则”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前提是客户须支付适用的支持费用。某些 TSS 等级包括以下网页所述的最低周期性费用:(a) 对于 GCP 服务、SecOps 服务及 Looker 服务,请参阅 https://cloud.google.com/skus;(b) 对于 GWS 服务,请参阅 https://workspace.google.com/terms/tssg.html如果客户在任意日历月内将其 TSS 等级降级,Google 可在该月剩余时间内,继续以降级前适用的 TSS 费用提供相同等级的技术支持服务。

    • 7. 机密信息

      • 7.1 义务。机密信息接收方仅可出于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使用披露方的机密信息,并应采取合理的审慎措施,防止将披露方的机密信息泄露给其他方。机密信息接收方仅可向确有必要知道机密信息且已书面同意(对于专业顾问,也可以改用其他约束条件)保密的本公司及关联公司员工、代理、分包商或专业顾问(以下统称“受托人”)披露机密信息。机密信息接收方应确保其受托人只能将接收到的机密信息用于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 7.2 强制披露。即使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规定,接收方或其关联公司也可以在适用司法程序要求的范围内披露机密信息;但接收方或其关联公司必须做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a) 在披露另一方的机密信息之前及时通知对方;并 (b) 遵守另一方为反对披露而提出的合理要求。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如果接收方确定遵守上述 (a) 和 (b) 款可能会导致如下情况,则 (a) 和 (b) 款将不适用:(i) 违反司法程序;(ii) 妨碍政府调查;或 (iii) 导致个人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

    • 8. 有效期和终止

      • 8.1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有效期”)将从生效日期开始,持续到协议终止。本第 8 条(“有效期和终止”)对终止有详细说明。

      • 8.2 **GWS 服务续约。**以下条款仅适用于 GWS 服务续约:

        • (a) 选择弹性方案。弹性方案的订单期限是按月计算。在每个月底,除非客户通过管理控制台取消此方案,否则订单期限将自动续期一个月。

        • (b) 选择包年套餐/固定期限方案。每当包年套餐/固定期限方案的订单期限结束时,GWS 服务都会根据客户在订购单或管理控制台中所做的选择续订。

        • (c) 一般情况。客户可使用管理控制台调整要续订的最终用户账号的数量。除非客户与 Google 双方另行约定,否则客户应继续为续订的每一个最终用户账号向 Google 支付当时适用的费用。如果任何一方不希望续订 GWS 服务,则必须在当时的订单期限结束前至少 15 天通知另一方,此不续订通知将在当时的订单期限结束时生效。

      • 8.3 因违约终止协议

        • (a) **终止订购单。**如果一方出现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未能纠正该违约行为,则另一方可终止相应订购单。

        • (b)**终止本协议。**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并且在收到书面违约通知后 30 日内未能纠正该违约行为,则另一方可通过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 8.4 **GCP 服务因闲置终止。**如果客户连续 60 天 (a) 未访问管理控制台或项目没有网络活动;且 (b) 该项目未产生任何服务费用,则 Google 有权在提前 30 天发出通知后终止向该项目提供 GCP 服务。

      • 8.5 便利终止。客户可以随时停止使用服务。在遵守订购单或本协议附录所载财务承诺的前提下,客户可随时通过事先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且终止后必须停止使用相关服务。仅就 GCP 服务与技术支持服务而言,Google 可为方便起见随时终止本协议或任何相关订购单,但需提前 30 天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为避免疑义,Google 根据前一句所述内容为方便起见终止本协议的行为,不会影响任何已启用的 GWS 服务、SecOps 服务或 Looker(原版)服务订购单,且本协议将继续适用于该等 GWS 服务、SecOps 服务或 Looker(原版)服务订购单(视具体情况而定),直至其根据本协议到期或终止。

      • 8.6 因适用法律终止协议;违反法律。如果 Google 基于合理的理由认为 (a) 继续提供客户使用的任何服务将违反适用法律,或者 (b) 客户已经违反或导致 Google 违反任何反贿赂法或出口管制法,那么 Google 可以在发送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 8.7 协议终止或不续约的影响。在遵守第 8.5 条(“便利终止”)最后一句规定的前提下,若本协议终止,则所有订购单也随之终止。若本协议或订购单被终止或未续约,则:(a) 除非本协议或订购单中另有说明,否则对服务(如果是订购单终止,则为适用服务)的所有权利和访问权限都将终止(包括对客户数据的访问权限,若适用);且 (b) 客户在本协议或订购单(视情况而定)项下欠付 Google 的所有费用,都应在客户收到最终电子账单后立即付清或按最终账单所载日期付清。

      • 8.8 不支持退款。对于根据本协议(包括《云端数据处理附录》或任何订购单)任何条款所做的终止或不续约行为,除非本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或法律另有要求,否则 Google 没有义务退还任何费用。

    • 9. 公共宣传。除非本协议明确允许,否则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一方均不得使用另一方的品牌特征,也不得发布、发表或展示新闻稿、博文、演讲、社交媒体帖子或投资者关系电话会议/公告,来讨论本协议或客户对服务的使用。在遵守前一句所述内容的前提下,客户可按照《品牌推广指南》,公开声明自己为 Google Cloud 客户,并展示相应品牌特征。Google 可在服务的线上或线下宣传材料中使用客户的名称和品牌特征。对一方品牌特征的任何使用行为都应符合相应品牌特征知识产权持有方的利益。

    • 10. 声明和保证。双方均声明并保证:(a) 己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完整权力和权限;且 (b) 己方在提供、接收或使用服务时会遵守各自适用的所有法律。

    • 11. 免责声明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否则 Google 不作且明确否认以下声明与保证:(a) 任何形式(明示、暗示、法定或其他形式)的任何保证,包括对服务或软件的适销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所有权、未侵权或者服务或软件使用时无错误或不会中断的保证;以及 (b) 对通过服务可获得的内容或信息的任何声明。

    • 12. 法律责任限制

      • 12.1 间接法律责任限制如果适用法律允许且不违反第 12.3 条(“无限法律责任”)的规定,对于以下任何损失或损害,任一方均无需承担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a) 间接、结果性、特殊、附带或惩罚性的损害;或 (b) 收入、利润、成本节约或商誉方面的损失。

      • 12.2 法律责任金额限制对于本协议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涉及 GCP 服务、GWS 服务、SecOps 服务或 Looker(原版)服务(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损害赔偿,任一方承担的总法律责任,金额均不得超出客户在责任事由发生前的 12 个月内就相关服务已支付的费用;但 Google 对由免费提供的服务或软件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总法律责任金额以 5,000 美元为上限。

      • 12.3 无限法律责任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排除或限制任一方对以下情况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a) 欺诈或欺诈性虚假陈述;

        • (b) 第 13 条(“赔偿”)规定的义务;

        • (c) 侵犯另一方的知识产权;

        • (d) 本协议规定的付款义务;或者

        • (e) 根据适用法律无法排除或限制应负法律责任的情况。

    • 13. 赔偿

      • 13.1 Google 的赔偿义务。如有指控称依据本协议使用的任何服务或任何 Google 品牌特征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那么对于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第三方法律诉讼,Google 应为客户及其通过客户账号使用服务的关联公司辩护,并就因此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如有)对客户及其关联公司进行赔偿。

      • 13.2 客户的赔偿义务。如因 (a) 任何客户应用、项目、客户数据或客户品牌特征,或 (b) 客户或最终用户使用服务时违反 AUP 或第 3.3 条(“限制”),而引起任何第三方法律诉讼,则客户应为 Google 及其提供服务的关联公司辩护,并就因此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如有)对 Google 及其关联公司进行赔偿。

      • 13.3 例外情况。如果相关指控是由以下情况引起的,则第 13.1 条(“Google 的赔偿义务”)和第 13.2 条(“客户的赔偿义务”)不适用:(a) 受偿方违反本协议;(b) 将赔偿方的技术或品牌特征与并非由赔偿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资料组合使用(本协议要求组合使用的情况除外);或 (c) 免费向客户提供任何服务(针对 Google 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作为赔偿方的情况)。

      • 13.4 条件。第 13.1 条(“Google 的赔偿义务”)和第 13.2 条(“客户的赔偿义务”)所规定义务的履行条件如下:

        • (a) 任何受偿方均须在第三方提起法律诉讼之前及时将任何相关指控书面通知赔偿方,并在合理范围内与赔偿方进行合作,以解决相应指控和第三方法律诉讼。若受偿方因违反本第 13.4(a) 条规定给针对第三方法律诉讼的辩护带来不利影响,则赔偿方根据第 13.1 条(“Google 的赔偿义务”)或第 13.2 条(“客户的赔偿义务”)(分别适用于 Google 和客户)规定所应履行的义务应视影响程度相应减少。

        • (b) 任何受偿方都必须将第三方法律诉讼中赔偿环节的控制权完全交予赔偿方,但前提是:(i) 受偿方可自费指派不具备控制权的法律顾问;以及 (ii) 如果和解协议要求受偿方承担责任、支付费用或采取(或禁止采取)任何行动,则需要事先获得受偿方的书面同意,而受偿方不得无理拒绝、设限或拖延。

      • 13.5 救济

        • (a) 如果 Google 基于合理的理由认为服务可能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则可以自行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i) 为客户取得相关权利,让其能够继续使用服务;(ii) 在不实质性减少服务功能的情况下修改服务,使其不再侵权;或者 (iii) 用未侵权且功能在实质上相当的其他方案替代服务。

        • (b) 如果 Google 认为第 13.5(a) 条所述的救济在商业上均不合理,则可以暂停或终止客户对受影响服务的使用权限。如果 Google 终止了受影响的服务,则应客户要求,Google 将向客户退还其为使用终止的服务而预付的任何未使用的费用。

      • 13.6 全部权利和义务。在不影响任一方终止权利的情况下,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本第 13 条(“赔偿”)涵盖的任何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第三方指控,本第 13 条(“赔偿”)载明了双方在本协议下的全部及唯一救济。

    • 14. 其他

      • 14.1 通知。根据本协议,给客户的通知必须发送到通知邮箱,给 Google 的通知必须发送到 legal-notices@google.com。通知方发出邮件时,通知即被视为收讫。客户有责任在整个有效期内确保其通知邮箱始终是最新的。

      • 14.2 邮件。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书面批准和意见征求要求时,双方可使用邮件完成相应活动。

      • 14.3 转让。任一方均不得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转让给其他方,除非转让对象是关联公司,且满足以下条件:(a) 受让方书面同意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规定;以及 (b) 转让方已向另一方通知转让事宜。其他任何尝试转让的行为均属无效行为。如果客户将本协议转让给位于其他管辖区的关联公司,导致 Google 签约实体(定义见 https://cloud.google.com/terms/google-entity)发生变化,则本协议将自动转让给新的 Google 签约实体。

      • 14.4 控制权的变更。如果一方控制权发生内部重组或改组以外的变更(例如,通过股票购买或出售、合并或者其他形式的公司交易),该方应在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的 30 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 14.5 不可抗力。因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包括天灾、自然灾害、恐怖主义行动、暴乱或战争)而导致无法履行义务或无法及时履行义务时,任一方均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 14.6 转包。Google 可转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但仍会就任何已转包的义务对客户承担相应的责任。

      • 14.7 无代理关系。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作或合资关系。

      • 14.8 无自动放弃。如果任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得视为该方放弃相应权利。

      • 14.9 可分割性。即使本协议中有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也仍然有效。

      • 14.10 无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不赋予任何第三方任何利益,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

      • 14.11 衡平法救济。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限制双方寻求衡平法救济的权利。

      • 14.12 美国管辖法律

        • (a) 对于美国州、县及市政府实体:如果客户是美国州、县或市政府实体,则本协议不对管辖法律及管辖地设有任何规定。

        • (b) 对于美国联邦政府实体:如果客户是美国联邦政府实体,则以下条款适用:因本协议或服务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索赔都受美国法律约束(不包括其法律冲突规则)。以下原则仅在联邦法律允许的限度内适用:(I) 如果没有适用的联邦法律,加利福尼亚州法律(不包括该州的法律冲突规则)将适用;以及 (II) 对于因本协议或服务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索赔,协议各方同意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法院拥有属人管辖权并作为唯一的管辖地。

        • (c) 对于所有其他实体。如果客户是未列于第 14.12(a) 条(“美国州、县及市政府实体所适用的美国管辖法律”)或 (b) 条(“联邦政府实体所适用的美国管辖法律”)的任何实体,则以下条款适用:因本协议或服务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索赔都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不包括该州的法律冲突规则)约束,并只能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联邦法院或州法院提起诉讼;各方同意上述法院拥有属人管辖权。

      • 14.13 修正条款。除第 1.4(b) 条(对本协议的更新)、1.4(c) 条(对网址条款的更新)或 (d) 条(对《云端数据处理附录》的更新)所规定的情况以外,对本协议做出的任何修订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并明确声明是对本协议的修订。

      • 14.14 效力存续。以下条款将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第 2 条(“支付条件”)、第 5 条(“知识产权;客户数据保护;反馈;在 GWS 服务中使用品牌特征”)、第 7 条(“机密信息”)、第 8.7 条(“终止或不续约的影响”)、第 11 条(“免责声明”)、第 12 条(“法律责任限制”)、第 13 条(“赔偿”)和第 14 条(“其他”)。

      • 14.15 完整协议。本协议规定了双方之间约定的所有条款,并取代双方之间就本协议标的签订的所有其他协议。签订本协议时,双方均未依赖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无论是出于过失还是无心进行的声明、陈述或保证),也不会根据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获得任何权利或救济,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网址条款以提述的方式纳入本协议中。本协议生效之后,Google 可能会对其中出现的任何网址进行更新。

      • 14.16 冲突条款。如果构成本协议的文件之间发生冲突,则这些文件的适用性优先顺序为(优先级递减):《云端数据处理附录》、适用的订购单、本协议其余部分(不包括“网址条款”)、“网址条款”(不包括《云端数据处理附录》)。

      • 14.17 标题。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和分节标题仅作方便参考之用,不对本协议的解释产生任何影响。

      • 14.18 冲突语言。如果本协议被翻译成英语以外的任何语言,且英文版与其他语言版本之间出现差异,除非翻译中另有明确说明,否则应以英文版为准。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协议中提及的所有“$”均指美元。

    • 14.19 定义

      • “账号”指客户的 Google Cloud Platform、GWS 服务、SecOps 服务或 Looker(原版)服务账号(视具体情况而定)。

      • “附加产品”指由 Google 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的未纳入 GWS 服务,但或许可供访问以与 GWS 服务搭配使用的产品、服务或应用。

      • “附加产品条款”仅就 GWS 而言,指以下网址所载的当时施行的条款:https://workspace.google.com/terms/additional_services

      • “管理员账号”指客户(或在适用情况下为转销商)可用来管理 GWS 服务的一种最终用户账号。

      • “管理控制台”指 Google 为客户提供的用来管理适用服务的在线控制台或信息中心。

      • “管理员”指由客户指定的人员,负责代表客户管理向最终用户提供的 GWS 服务,并可访问客户数据和最终用户账号。这种访问权限包括访问、监控、使用、修改、保留或披露与最终用户账号关联并可供最终用户使用的任何数据。

      • “关联公司”指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被一方控制或与该方受共同控制的实体。

      • “反贿赂法”指所有适用的商业和公共反贿赂法,包括 1977 年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和 2010 年的英国《反贿赂法》;这些法律禁止为了获得或维持业务或取得任何其他不正当商业利益,直接或间接向包括政府官员在内的任何人提供任何有价物的腐败行为。“政府官员”包括任何政府员工、公职候选人、皇室成员,以及国有或政府控制的公司、国际公共组织和政党的雇员。

      • “AUP”指当时施行的服务使用限制政策,详列于 https://workspace.google.com/terms/use_policy.html

      • “BAA”或“业务伙伴协议”是本协议的修正条款,规定了受保护健康信息(定义详见《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HIPAA])的处理方式。

      • “品牌特征”指由双方各自不时获得的商业名称、商标、服务商标、徽标、域名以及其他独有的品牌特征。

      • “品牌推广指南”指 Google 当时使用的 Google 品牌推广指南,详列于 https://services.google.com/fh/files/misc/external_customer_co_branding_eligibility.pdf,Google 可能会不时更新此内容。

      • “云端数据处理附录”指当时施行的关于客户数据处理和安全防护义务的条款,详列于 https://cloud.google.com/terms/data-processing-addendum

      • “机密信息”指一方(或关联公司)依照本协议或因履行本协议向另一方披露的标记为机密或在相应情况下通常会被视为机密内容的信息。机密信息不包括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由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依法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或者并非由于接收方的过错而导致被公开的信息。在符合前一句所述内容的情况下,客户数据应被视为客户的机密信息。

      • “控制”指控制一方 50% 以上的投票权或股权。

      • “核心服务”仅针对 GWS 服务而言,指 https://workspace.google.com/intl/zh-CN/terms/user_features/ 所载的当时提供的“核心服务”,不包括任何第三方产品和服务。

      • “客户应用”指客户使用 GCP 服务或 Looker(原版)服务(视具体情况而定)创建或托管的软件程序。

      • “客户数据”指:(a) 就 GCP 服务、Looker(原版)服务和 SecOps 服务而言,客户或最终用户通过账号下的服务提供给 Google 的数据,以及客户或最终用户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根据这些数据得出的数据;(b) 就 GWS 服务而言,则指客户或其最终用户通过服务提交、存储、发送或接收的数据。

      • “文档”指一般由 Google 向客户提供,以便与服务配合使用的 Google 文档(可能会不时更新),其形式包括位于 https://cloud.google.com/docs/ 的文档以及 Google 为客户提供以供内部使用的任何 Looker(原版)用户指南和手册。

      • “网域邮箱”指采用与 GWS 服务配合使用的域名的邮箱。

      • “域名”指在订购单中指定的要与 GWS 服务配合使用的域名。

      • “最终用户”指经客户允许可以使用服务的个人。为清晰起见,“最终用户”可能包括客户关联公司和其他获授权第三方的员工。

      • “最终用户账号”指为方便最终用户使用服务,而由客户通过 GWS 服务创建并由 Google 托管的账号。

      • “出口管制法”指所有适用的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包括:(a) 美国商务部实施的《出口管理条例》(简称“EAR”);(b) 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实施的贸易和经济制裁;以及 (c) 美国国务院实施的《国际武器贸易条例》(简称“ITAR”)。

      • “费用应计期间”指:(a) 日历月或其他期间或结算频率;(b) 仅针对 GCP 服务而言,指客户达到指定支出阈值的期间,无论哪种情况,均由 Google 在管理控制台或订购单中指定。

      • “费用”指每项服务、软件、TSS 及第三方产品和服务的适用费用,另加所有适用税款。每项 GCP 的费用详见 https://cloud.google.com/skus/(已通过此次提及纳入本协议)。

      • “GCP 服务”或“Google Cloud Platform 服务”指当时提供的服务,载列于 https://cloud.google.com/terms/services

      • “Google API”指作为服务的一部分由 Google 提供的任何应用编程接口。

      • “GWS 服务”或“Google Workspace 服务”指当时提供的核心服务及其他服务。为避免疑义,GWS 服务不包括 Google Workspace 教育版,该版本不受本协议约束。

      • “高风险活动”指在合理预期下,使用服务或服务故障会导致人员伤亡、环境破坏或财产损失的活动,例如打造或操作核设施、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生命支持系统或武器等活动。

      • “HIPAA”指美国 1996 年颁布的《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可能会不时修正)以及依照此法案颁布的所有法规。

      • “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 “赔偿责任”指 (i) 赔偿方同意的和解金额;以及 (ii) 管辖法院最终裁定需要支付给受偿方的赔偿金和费用。

      • “知识产权”指根据专利权法、版权法、商业秘密法、商标法、人格权法规定,在全世界范围内有效的现有和未来的权利,以及其他类似权利。

      • “司法程序”指根据法律、政府条例、法院命令、传票、保证,或者根据其他有效的法定权力、法律程序或类似程序提出的信息披露要求。

      • “法律责任”指因合同规定、侵权行为(包括过失)或其他原因应承担的责任,无论双方是否可以预见或预期到。

      • “Looker(原版)服务”指集成的商业智能与嵌入式分析平台(包括可连接 API 的软件组件),可作为 Google 托管的部署实例或客户托管的部署实例提供,具体形式以相关订购单中的规定为准。为清晰起见,Looker Studio 和 Looker(Google Cloud Core)都是 GCP 服务,而不是 Looker(原版)服务。

      • “通知邮箱”指客户在管理控制台中指定的邮箱,若未作此指定,则指相关订购单中指定的邮箱。

      • “订购单”指:(a) Google 根据本协议签发、由客户与 Google 双方签署的订购单、工作说明书或其他订购文件;或 (b) 客户通过 Google 网站或服务下达的订单,无论是哪种情况,其中均指定了 Google 将向客户提供的服务。

      • “订单期限”从服务开始日期开始,一直持续到订购单中指定的期限结束(除非根据本协议终止)为止。

      • “其他服务”仅针对 GWS 服务而言,指当时提供的“其他服务”,载列于 https://workspace.google.com/intl/zh-CN/terms/user_features/,不包括任何第三方产品和服务。

      • “付款截止日期”指适用订购单中规定的付款截止日期;若未作规定,则为账单日期 30 天后。

      • “项目”视具体情况指以下任一项:

        • (i) 客户通过 GCP 服务配置的 Google Cloud Platform 资源的集合;或

        • (ii) 客户配置并使用的 SecOps 服务实例。

      • “SecOps 服务”指当时提供的服务,载列于 https://cloud.google.com/terms/secops/services

      • “服务专用条款”视具体情况指以下任一项:

      • “服务”指 GCP 服务、GWS 服务、SecOps 服务或 Looker(原版)服务,视具体情况而定。无论那种情况,服务都不包括第三方产品和服务。

      • “服务开始日期”指订购单中所述的开始日期,如果订购单中未指定,则为 Google 开始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日期。

      • “SLA”视具体情况指以下任一项:

      • “软件”指 Google 就适用服务提供的任何可下载的工具、软件开发套件或其他此类计算机软件,以及 Google 可能不时对这类软件进行的任何更新,不包括任何第三方产品和服务。

      • “暂停”或“暂停服务”指停用或限制对服务或服务组件的访问或使用权限。

      • “税款”指政府征收的所有税款,根据 Google 的净收入、净值、资产价值、财产价值或雇佣情况征收的税款除外。

      • “有效期”的含义如本协议第 8.1 条(“协议有效期”)所述。

      • “第三方产品和服务”指:(a) 未纳入服务或软件的第三方服务、软件、产品及其他产品和服务;(b) 适用服务专用条款中“第三方条款”章节明确列出的产品和服务;以及 (c) 第三方操作系统。

      • “第三方法律诉讼”指没有关联的第三方向法院或政府法庭提起的任何正式法律诉讼(包括任何上诉诉讼)。

      • “TSS”指 Google 根据 TSS 准则为客户提供的当时适用的技术支持服务。

      • “TSS 准则”指 Google 为服务提供的当时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准则。TSS 准则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视具体情况而定):

      • “网址条款”是《使用限制政策》《云端数据处理附录》《服务专用条款》《服务等级协议》及《TSS 准则》的统称。

  • 15.**区域修改条款。**客户同意,若其账单邮寄地址位于相关适用区域内,则 https://cloud.google.com/terms/regional-modifications(或其后续网址,该网址可能不时更新)所述的修改条款适用于本协议,且在与本协议其余条款存在冲突时,应以该等修改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