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Workspace Marketplace 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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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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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Google Workspace Marketplace (簡稱「Market」) 係由 Google LLC 自有自營。《Google 服務條款》(列載於
https://www.google.com/policies/terms/ ) 與《Google Workspace Marketplace 服務條款》(合稱「條款」) 是您與 Google 之間的法律協議,用於規範您使用 Market 的行為。此外,您在使用 Market 時,還必須遵守《計畫政策》(列載於https://code.google.com/googleapps/marketplace/policies.html )。如果這些條款和政策之間有所牴觸,首先應以《Google Workspace Marketplace 服務條款》為準,其次為《Google Workspace Marketplace 計畫政策》,最後為《Google 服務條款》。 -
1.2 您可以使用 Google Workspace Marketplace 瀏覽、尋找及下載各種搭配 Google Workspace 使用的「產品」(定義:與 Google Workspace 搭配使用,並透過 Market 發布的軟體、內容和數位內容)。每款產品皆是由該產品的開發人員提供,這類人員通常是與 Google 無關聯的第三方。對於非由 Google 在 Market 上提供的任何產品,Google 概不負責。存取/使用產品前,應確實詳閱並同意該產品適用的任何附加條款。此外,部分產品可能屬於免費使用性質,其他產品則需要您直接付費給該產品的開發人員。Google 與 Market 不負責處理這類款項。對於在 Market 外交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您須全權負責。Google 不負責為透過 Market 提供的產品制定價格,也無法針對您向第三方購買的產品核發任何退款/抵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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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a) 點選畫面上的「同意」或「接受」選項,或者 (b) 實際使用 Google Workspace Marketplace,即表示您接受本條款。如果您不同意條款內容,請勿使用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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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如果您是代表您的雇主或其他實體接受條款,表示您做出以下聲明及擔保:(a) 您已獲得完整法律授權,可約束您的雇主或該實體履行條款;(b) 您已經詳閱並瞭解條款;以及 (c) 您代表委託方同意條款內容。如果您不沒有約束委託方的法定權利,則請勿點選「我接受」按鈕或使用 Google Workspace Market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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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如果您是 Google Workspace 經銷商,則您:(a) 必須確認您的 Google Workspace 客戶 (簡稱「客戶」) 瞭解並接受條款,且不得變更或修訂條款 (除非明確經過 Google 書面同意);並且 (b) 不會自行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代表客戶接受條款,但若取得客戶明確授權則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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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您必須年滿 13 歲才能使用 Market。如果您介於 13 到 18 歲,則須取得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許可,方能使用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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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oogle 提供 Google Workspace Market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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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Google 可以自行斟酌停止 (永久或暫時) 向您或所有使用者提供 Market (或 Market 的任何功能),無需事先通知。存取產品的權限是由該產品的開發人員控管,因此 Market 停止服務,不一定會影響您使用先前透過 Market 下載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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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Google 可對您的帳戶採取停權措施 (例如基於安全考量,或是因為您的內容違反條款)。如果您的帳戶遭到停用,您可能就無法存取 Market、帳戶詳細資料、任何產品,或是帳戶中存放的其他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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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Google 會在 Market 應用程式的使用者介面中,提供使用及操作 Market 的相關支援 (包括如何搜尋、下載及移除產品)。Google 不為第三方開發人員在 Market 上發布的產品提供客戶服務。每位開發人員需自行決定要提供的客戶服務內容,使用者應直接與他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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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Google 有時可能會發現 Market 的某項產品違反《Google Workspace Marketplace 開發人員發行協議》或其他法律協議、法律、法規或政策。在此類情況下,Google 保留自行斟酌從 Market 或 Google Workspace 下架產品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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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您對 Google Workspace Marketplace 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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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如要存取 Market 的特定服務,您可能需要提供個人相關資訊,例如姓名、地址和帳單詳細資料。您有責任確保您提供給 Google 的這類資訊一律正確無誤,而且符合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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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您使用 Market 的目的僅限於 (a) 條款和 (b) 相關管轄區 (根據您使用 Market 的地點而定,或依下文第 11.6 節中所述) 的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公認慣例或準則所允許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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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未經 Google 另行擬定協議許可,不得透過 Google 介面以外的途徑存取 (或嘗試存取) Market。舉例來說,您不得採取任何自動化方式 (包含使用指令碼、檢索程式或類似技術) 存取 (或嘗試存取) Market,且須保證遵守 Market 網站上 robots.txt 檔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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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不得參與任何干擾或中斷 Market (或連線至 Market 的伺服器與網路) 的活動,亦不得利用在 Market 上找到的任何產品干擾/中斷 Google 或任何第三方營運的伺服器、網路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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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除非另與 Google 簽訂協議並獲得明確許可,否則不得基於任何目的重製、複製、拷貝、販售、交易或轉售 Market。此外,未經相關產品開發人員另行簽訂協議明確授權,亦不得基於任何目的重製、複製、拷貝、販售、交易或轉售 Market 上的任何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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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如果使用 Market 和任何產品時,有任何行為違反條款所述之義務,因而導致 Google 可能蒙受損失/損害等後果,您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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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您同意若是基於商業用途,使用 Market 或透過 Market 取得之產品,須遵守所有適用稅法,包括但不限於因使用 Market,或向非 Google 關係企業之第三方購買產品,而申報及繳納所有相關稅款。您必須負責申報及及繳納任何適用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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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有關 Market 及其供應產品之一切權利、所有權和利益,為 Google 或第三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產品適用的所有「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的定義為專利法、著作權法、營業祕密法、商標法、不公平競爭法所述的所有權利,以及所有其他適用於全球之專屬權利。您不得從事以下行為,亦不得允許任何第三方為之:(a) 複製、販售、授權、散布、傳輸、修改、改寫、翻譯產品或製作產品之衍生作品,或是對產品進行反編譯、反向工程/反組譯,或者嘗試透過產品擷取原始碼,但經適用法律另行許可則不在此限;(b) 採取任何行動規避或破壞產品功能 (包括但不限於數位著作權管理/傳送鎖定功能) 所提供、部署或行使之安全防護/內容使用規則;(c) 利用產品存取、複製、傳輸、轉碼或轉發任何違反法律或第三方權利之內容;或 (d) 移除、遮蔽或修改產品中附帶或包含的 Google/第三方著作權通知、商標或其他所有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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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Google 有權 (但無義務) 審查、檢舉、過濾、修改、拒絕或移除 Market 的任何產品。不過,您在使用 Market 期間,仍可能接觸到令人反感、低俗不雅或不當的產品,使用 Market 的所有風險由您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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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交易退單與帳單爭議:Google 不負責處理 Market 所售產品的帳單爭議。如果您透過 Market 取得任何產品,因而必須付費,該筆費用會直接撥付產品開發人員,其為與 Google 無關聯之第三方。因此,所有帳單問題皆應直接洽詢該開發人員、付款處理方或您的信用卡公司 (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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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Google 服務和第三方產品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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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部分產品可能含有搭配 Google 搜尋和其他服務使用之功能。使用該類產品功能時,您同樣必須遵循《Google 服務條款》(列載於
https://www.google.com/policies/terms/ )、《Google 隱私權政策》(列載於https://www.google.com/policies/privacy/ ),以及任何適用於 Google 特定服務之《服務條款》與《隱私權政策》。 -
4.2 產品之部分元件也可能受適用的開放原始碼軟體授權規範。在開放原始碼軟體授權明確優先於本條款的特定情況下,關於此類產品元件之使用,您與 Google 之協議將受開放原始碼授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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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自動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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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 (包括第三方開發人員開發及提供的產品) 可能不時與 Google 或第三方伺服器連線,檢查是否有可用的產品更新,例如錯誤修正、修補程式、強化功能、缺少的外掛程式和新版本。安裝這些產品,即代表系統可自動要求及安裝此類更新,無需另外徵得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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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出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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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提供之產品可能受到美國或其他國家/地區的出口管制,包括目的地、使用者,以及用途方面的限制。使用 Market 時,您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美國及國際出口法律和法規,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商務部的《出口管制法規》(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以及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局主管的制裁計畫。您也必須遵守有關下載、安裝及使用產品的所有當地法律和法規。使用 Market 即代表您明確聲明及擔保,不論是美國法律還是其他適用的出口法律,皆未禁止您接收出口產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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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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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代表某公司使用 Market 或透過 Market 取得之產品,當因使用 Market/產品,或發生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而引起法律請求、訴訟或法律行動時,該公司必須向 Google 及其關係企業、主管人員、代理機構和員工做出補償,使其不致遭受損害,包括承擔所有因請求、損失、損害、訴訟、判決、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衍生的賠償責任或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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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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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除非您或 Google 依據下述條文終止協議,否則本條款並無時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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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您可以停止使用 Market 與從 Market 取得的所有產品,藉此終止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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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如果 (a) 您實質違反本條款所述之任何規定;或 (b) 法律要求 Google 終止本條款;或 (c) Google 決定不再提供 Market 服務,那麼 Google 可以隨時終止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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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條款終止時,您與 Google 享有、承擔 (或於條款有效期間產生) 以及明文規定持續有效的所有法定權利、義務和責任,均不受影響。第 11.6 節規定應持續無限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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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擔保免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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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使用 Market 與從 Market 取得之產品時,您必須自負風險。除另有明文規定外,否則 Google 是依照「現況」與「現有」基礎提供 Market 與產品,並未對 Market 和產品做出任何擔保/承諾或相關暗示,包括但不限於 Market 或產品提供的特定功能、穩定性、可用性或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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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管轄區會規定應提供特定擔保,例如對適售性、特定用途適用性及未侵權之默示擔保。在法律允許範圍內,Google 不提供任何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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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使用 Market 或透過 Market 取得的產品時,若造成電腦系統、手機/平板電腦等裝置損害或資料遺失,您必須全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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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產品不宜用於操作核子設施、維生系統、緊急通訊、空中導航/通訊系統、飛航管制系統,或是任何可能因產品失效而導致死亡、人員受傷,或有形財產/環境遭受嚴重損害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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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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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在法律准許的情況下,對於利益/收益損失、資料遺失、財務損失,或間接、特殊、衍生性、懲戒性或懲罰性損害賠償,Google 及其子公司與關係企業均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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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對於依據本條款提出之任何請求,Google 及其子公司和關係企業的全部賠償責任 (包括任何默示擔保責任),不會超過您因使用服務而向 Google 支付之金額 (或者,Google 亦可選擇重新向您提供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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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在任何情況下,對於無法合理預見的任何損失或損害,Google 及其子公司和關係企業均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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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我們瞭解在部分國家/地區,您可能享有消費者應有之法律權利。如果您是出於個人目的使用 Market 或產品,則本條款中的任何規定都不會限制法律保障之消費者權利,這些權利無法透過合約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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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一般法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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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Google 僅會以本條款來規範您使用 Market 或產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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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如果您違反本條款,Google 卻未立即採取行動,並不表示 Google 放棄任何原有之權利 (例如仍有權在日後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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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如果本條款中有任何條文無效,其餘條文仍具完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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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您瞭解並同意,Google 子公司的每位成員皆為本條款的受益第三人,且這些公司有權直接強制行使條款,並根據本條款規定主張相關利益 (或有利自身之權利)。除此之外,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均非條款的受益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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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Google 得隨時將本條款賦予之全部或部分權責,指派或分包給一或多個 Google 實體。所有/部分權責指派/分包出去後,如遇相關受讓人/分包契約承攬人違反本條款,Google 應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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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a. 如果您是基於商業用途使用 Market 或透過 Market 取得之產品:不論是本條款,還是您與 Google 因本條款而產生的關係,皆應受美國加州法律規範,但不適用美國加州法律衝突條款規定。您與 Google 同意受美國加州聖克拉拉郡法院專屬管轄,據此解決本條款衍生的任何法律事務。儘管如此,您同意 Google 仍可於任何管轄區申請假處分救濟 (或同等類型的緊急法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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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如果您是基於個人用途使用 Market 或透過 Market 取得的產品:在部分國家/地區,當法院審理某類爭議時,並不會以加州法律為依據。如果您居住在這些國家/地區,當本條款相關之爭議不適用加州法律時,則以該國家/地區的法律為準據法;否則,您同意美國加州法律 (加州之準據法約定規則除外) 應適用於因本條款或「服務」所衍生或與其相關之任何爭議。同理,如果該國家/地區的法院不允許您同意受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郡法院之司法管轄並以其為法院所在地,則您當地的司法管轄權與法院所在地應適用於本條款相關之爭議。否則,本條款/服務所衍生或與其相關之所有請求,只能由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郡之聯邦法院/州法院審理,您與 Google 皆同意服從上述法院之屬人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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