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Workspace for ISPs(付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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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Google Workspace for ISPs(付费)协议(简称“协议”)由 Google Inc.(Delaware 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 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lifornia 94043,简称“Google”)与同意本协议条款的实体(简称“客户”)所签订。本协议自您点击下面的“我接受”按钮之日(“生效日期”)起生效。如果您代表雇主或其他实体接受本协议,则您声明并保证: (i) 您拥有全部法定权力,可使您的雇主或实体接受这些条款;(ii) 您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iii) 您代表所受托团体同意本协议。如果您不具备上述法定权力,请不要点击下面的“我接受”按钮。访问和使用本服务(如下所述)的客户应遵守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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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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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广告”指 Google 通过本服务提供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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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客户域名”指由客户拥有并获得 Google 批准可以使用本服务(如下定义)的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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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最终用户”指使用本服务的客户最终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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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最终用户帐户”指由 Google 托管,出于最终用户能够使用本服务的目的而通过本服务提供给客户最终用户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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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托管通信服务”指由 Google 向客户提供的托管服务,通过本服务,向客户的最终用户提供由 Google 托管的最终用户帐户,目的在于:(i) 让最终用户能够以一个或多个客户域名发送和接收电子邮件和/或即时消息,以及 (ii) 使用 Google 不时提供的作为托管通信服务一部分的任何其他功能、产品和/或服务(如果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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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报价”指 Google 向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客户提供的服务书面报价。每份报价都会附带本协议并且包含但不限于: (i) 产品和/或服务的最小存货单位;(ii) 每个最终用户帐户的费率;(iii) 所需的估算采购单金额;(iv) 客户域名; (v) 最初效期以及 (vi) 参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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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服务”指本协议中所描述的由 Google 托管的服务(Google 称其为“Google Workspace 网站版”或“Google Workspace”),包括但不限于托管通信服务与初始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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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服务水平协议”或“SLA”指位于以下网址(或 Google 不时提供的其他此类网址)的服务水平协议:
https://www.google.com/a/help/admins/partner_sla.html 。 -
1.9 “初始页”指通过初始页服务提供的 Google 托管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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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初始页服务”指客户向最终用户提供的 Google 托管网页服务,客户可以通过管理控制台进行一些自定义操作,并让拥有最终用户帐户的每位最终用户可以进一步执行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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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托管通信服务。在本协议期限内,Google 将做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为客户提供托管通信服务。客户同意 Google 可以通过托管通信服务提供广告,并且所有与此类广告相关的收入全归 Google 所有。按照本协议条款,客户可以使用服务 (a) 为其最终用户提供最终用户帐户,(b) 通过所提供的管理控制台管理这些最终用户帐户。Google 收集的信息可能会储存在 Google 或其代理机构拥有设施的任何国家/地区,并在上述位置接受处理。使用托管通信服务即表示客户同意 Google 采用任何方式转移、处理和存储这些信息。客户全权负责监控、回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发送至客户域名的“abuse”(垃圾邮件)和“postmaster”(邮箱管理员)别名的电子邮件;但是,客户承认并同意 Google 也可以监控、回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发送至客户域名的“abuse”(垃邮件)和“postmaster”(邮箱管理员)别名的电子邮件。客户同意托管通信服务并非电话服务,无法拨打或接收任何通过公众交换电话网络传输的电话呼叫(包括紧急服务电话)。客户同意 Google 从广告或以其他方式通过托管通信服务所获取的任何收入均归 Google 所有,且不必进行任何形式的收益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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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初始页服务。在本协议期限内,Google 将做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为客户提供初始页服务。按照本协议条款,客户可以使用初始页服务 (a) 为其最终用户提供初始页,(b) 通过所提供的管理控制台管理这些初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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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搜索框和搜索结果。客户同意 Google 可以在初始页上 Google 指定的位置显示 Google 搜索框(简称“搜索框”)。所有搜索查询都应当来自直接在搜索框中输入数据的个人最终用户。Google 将做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提供搜索结果(“搜索结果”),以响应通过搜索框处理的查询。除非客户与 Google 单独签署了搜索和广告服务协议(“搜索协议”),否则所有结果和所有伴随广告都将在 Google 托管的网页(如搜索结果页)上展示;Google 可能会不时修改搜索结果及广告的格式和外观,客户同意 Google 通过此类广告获得的任何收入以及 Google 从初始页服务获得的其他收入全归 Google 所有,不参与分享任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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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初始页内容。客户可以使用初始页服务的管理控制台,向初始页中添加由客户提供的内容模块(“客户内容”)。客户可以利用 API 和开发信息(位于
https://www.google.com/apis/homepage/ 或 Google 将来可能指定的此类网址)开发可以加入初始页服务的“小工具”,前提是遵 Google 小工具 API 服务条款(位于https://www.google.com/apis/homepage/terms.html 或 Google 将来可能指定的此类网址中)。此外,为增强初始页的效果,Google 还可以为客户或最终用户提供对其他内容(例如当前新闻与天气信息)的访问权限,这些内容可以来自公共来源,也可以来自 Google 获得许可的第三方(“其他内容”)。客户内容应由客户托管,并包含在初始页上标记为客户内容的模块中。客户内容应符合 Google 的合理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大小、尺寸和语言)以及 Google 的内容政策。Google 可不时自行决定对初始页上的非客户内容区域进行修订。尽管有上述规定,各方仍进一步同意最终用户能够通过最终用户帐户对初始页的某些方面进行自定义,此类自定义可能包括移动或删除模块(无论其是否包含客户内容或其他内容和/或加入来自第三方内容提供商的新内容(例如通过 RSS 供稿或类似机制)。各方进一步同意由初始页中各方内容所获取的收入(如果有的话)均归相应方所有,且不必进行任何形式的收益分摊,也不涉及本协议中的付款要求。 -
2.4 适当客户内容。客户同意所有客户内容均完全由客户负责。Google 保留预审、拒绝或删除通过初始页服务提供的任何客户内容的权利,但没有此项义务。在不对上述规定进行限制的情况下,Google 及其指定方有权删除任何违反本协议或其他不恰当的客户内容或其他内容。客户同意:使用初始页服务时,客户和最终用户可能会接触到具有攻击性、不雅或不适宜的内容,并且客户及其最终用户需自担使用初始页服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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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关于其他内容的免责声明。Google 可随时修改或删除由第三方提的其他内容,包括应相应第三方的要求进行删除。其他内容的第三方提供商可能包括金融交易所,也可以按照金融交易所或 Google 数据提供方指定的方式显示。Google 不会对数据进行验证,并声明没有责任或义务验证。Google、其数据或内容提供商、金融交易所及其所有联属机构和业务合作伙伴 (a) 明确声明对数据的准确性、适用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 (b) 对数据中的任何错误、遗漏或瑕疵(如数据延迟和中断),以及对因信赖数据而采取的行动概不负责。对于客户或最终用户因使用此处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任何相关损失,Google 及其所有信息提供商概不负责。此处所说的“业务合作伙伴”并非指已与 Google 建立代理关系、合作伙伴关系或合资企业关系的各方。对其他内容中的任何数据或信息,客户同意不予复制、修改、重定格式、下载、存储、重现、重新处或再分发,也不会在事先未经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在商业企业中使用这些数据和信息。所有数据和信息均“按原样”提供,并且只供个人使用,不得用于交易或咨询目的。在进行任何交易之前,请咨询您的经纪人或财务代表,确认报价。Google 和 Google 第三方数据或内容提供商对各自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享有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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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固定页脚信息。客户同意初始页包含由 Google 设置的固定页脚,页脚中包含指向 Google 最终用户隐私政策及最终用户服务条款(Google 会不时分别进行更新)的链接及其他内容。客户同意不会妨碍此类固定页脚的显示,也不会干扰此类固定页脚中包含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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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浏览器默认页的设置。如果客户选择将最终用户的浏览器默认主页更改为指向初始页,客户应该 (i) 以能够明述此类更改实际效果的方式完、准确、清楚和明确地向最终用户解释此类更改 (ii) 获得最终用户的肯定同意后再进行此类更改。客户同意不会反复要求最终用户或试图欺骗最终用户将其浏览器的默认主页设置为初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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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访问初始页。客户理解,初始页由 Google 托管在公众可访问的网络服务器上,客户的最终用户之外的第三方能够查看和访问初始页以及初始页上的客户内容和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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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客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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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最终用户条款。客户承认其最终用户应遵守与本服务的每一组件有关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i) 位于
https://www.google.com/mail/help/terms_of_use.html 或 Google 提供的此类网址上的 Gmail 使用条款(可能会不时修改),(ii) 位于https://www.google.com/terms_of_service.html 或 Google 提供的此类网址上的 Google 服务条款(可能会不时修改),以及 (iii) 位于https://www.google.com/a/help/users/terms.html 或 Google 提供的此类网址上的其他针对可接受用途的计划政策或指导原则(可能会不时修改)。客户承认本服务的每个最终用户都同意与提供的服务有关的隐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位于https://www.google.com/a/help/users/privacy_notice.html 或 Google 提供的此类网址上的 Google Workspace 隐私政策(可能会不时修改),以及位于https://www.google.com/privacy.html 或 Google 提供的此类网址上的 Google 隐私政策(可能会不时修改)。客户同意如果发现某一最终用户违反任何适用的使用条款或政策,则应 (i) 及时通知 Google 并 (ii) 立即暂停或终止相应最终用户帐户,但经 Google 书面(包括电子邮件)同意的情况除外。在客户发现有最终用户或管理员违反任何适用的使用条款或政策时,客户应根据 Google 的要求立即暂停或终止相应最终用户帐户或管理员对该服务的访问权限。Google 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暂停或终止任一最终用户的最终用户帐户。 -
3.2 隐私和计划政策。有关 Google 企业应用网站版的 Google 数据保护方式的信息,请阅读位于
https://www.google.com/a/help/admins/privacy.html 的 Google 企业应用网站版的隐私权声明以及位于https://www.google.com/privacy.html 的 Google 主隐私政策。这政策解释了 Google 在最终用户使用服务时处理最终用户的个人信息的方式及保护其隐私的方式。客户同意按照 Google 的隐私政策使用最终用户的数据。客户同意遵守位于https://www.google.com/a/help/admins/program_policies.html 的服务政策(可能会不时更新)。 -
3.3 初始页。Google 可能会向客户提供关于最终用户使用初始页服务时的特征和活动的特定汇总数据(“分析数据”)。客户不得(同时也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初始页服务来跟踪或收集最终用户或其他互联网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也不得(同时也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将从初始页服务收集到的分析数据或其他数据与从任何来源获得的个人身份信息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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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最终用户隐私政策。客户同意过传达给其本服务的最终用户的政策保护最终用户隐私,并且对其最终用户的保护力度不低于 Google Workspace 隐私政策及上述 Google 隐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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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服务的客户管理。客户将会收到用于管理其最终用户的最终用户帐户及初始页的密码和帐户。客户对以下事项负责:保守密码和帐户的机密性,指定授权访问该帐户的员工,将所授权力范围限定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职责,以及客户帐户所产生的一切活动。客户同意将未经授权即使用或访问该服务、客户密码或帐户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安全原则的行为立即通知 Google。对于因客户不履行这些安全义务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损害,Google 概不负责。客户认可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客户或最终用户的任何行为或疏漏(包括因这些行为或疏漏而引发的任何类型的任何损害),Google 都不会以任何方式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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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服务部署。此外,Google 始终就客户部署本服务的每个组件保留最终批准权,并且如果 Google 不予批准此类部署,将有权暂停客户继续使用本服务(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直至客户根据 Google 的合理要求和判断进行适当更正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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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使用政策和限制。客户应根据 Google 不时提出的要求遵守服务使用方面的任何使用政策和限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i) Google 的技术和实施要求;(ii) Google 针对该服务的品牌处理原则;(iii) Google 网站使用条款和隐私政策;以及 (iv) Google 数据安全要求。Google 有权不进行通知而随时更改、暂停或终止该服务的任一方面(包括任一服务功能的运行时间和可用性),并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Google 还有权不进行通知而对某些功能施加限制或者限制对部分或全部服务的访问,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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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许可用途。客户同意仅将本服务用于合法、正当且符合本协议及所有适用的政策或指导原则规定的用途。客户同意不会从事任何干涉或破坏本服务或者与之相连的服务器或网络的活动。除本协议外,客户对某些特定 Google 服务的使用可能要受到在注册或访问这些服务时所显示的政策或指导原则的管制,这些政策和指导原则已特别纳入本协议中。客户同意遵守所有适用的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法律和法规,包括美国商务部的出口管理法规(EAR)以及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的贸易和经济制裁法规。美国之外的客户还应同意遵守当地有关在线行为和可接受内容的所有规则,包括与美国或其他此类国家/地区之间出口和再出口数据有关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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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购;付款;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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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购买过程。Google 将向客户发送报价单,确认产品和/或服务、价格和/或每个最终用户帐户的费率、以及采购单(定义如下)的起定数额。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将在交付相应的服务时开具发票。在提供服务的每月的最后一天,Google 将向客户出具月度服务费的发票。每张发票的应付金额将为:(a) 当月的最低金额(如果在报价单中指定);或 (b) 根据报价单中的每个最终用户的费率乘以当月的最终用户帐户平均每日费用计算得出。“每日平均费用”指将每天的最终用户帐户总数,与当月的日历月天数进行平均计算得出的数值。Google 将全权负责判断最终用户帐户数来进行结算,在这一点上,Google 的判断为最终判断。客户承认 Google 可对客户执行信用检查并且 Google 可根据单方判断,要求客户为任何付费务预先存款。此存款的金额由 Google 持有并由 Google 决定期限。Google 不会对持有的存款支付利息或其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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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付款。所有费用均应在开具发票日期后的三十 (30) 天内缴付。所有付款都应以美元支付。通过电汇支付的付款必须包括以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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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Wells Fargo BankABA 号码:
121000248帐号:
4375669785Palo Alto, California USA
Google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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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到期日与全部付清日之间的所有欠款均应按每月百分之一点五 (1.5%) 的利率支付利息。客户应承担 Google 为收取未付款或欠款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除非未付款或欠款是由于 Google 的结算错误造成的。另外,如果客户没有遵守本协议的第 4 节,Google 可以根据单方判断:(a) 暂停或终止服务,或服务中相关的部分;(b) 将客户的服务级别降低到 Google Workspace for ISPs 免费版,和/或将客户的最终用户帐户视为第 16 节中所述的废弃帐户。另外,Google 还可以从客户与 Google 签订的其他协议中的付款中取款以补足帐户的任何拖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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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采购单。如果客户要求在发票中包括采购单编号,客户应向 Google 提供一份没有结束日期的采购单(采购单金额在报价中指定),并引用报价和本协议(“采购单”)。如果 Google 按照合理的判断,认为特定采购单中的剩余金额不足以出具另一张客户发票,Google 可能会要求客户提交另一份采购单。Google 在收到适用的采购单之前,没有义务提供支持服务。如果客户不要求在发票中包括采购单,可向 Google 提交采购单放弃明或不再需要采购单的确认电子邮件,而 Google 也可以在没有采购单的情况下直接向客户出具发票。在此情况下,客户同意在没有采购单的情况下向 Google 支付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双方同意,客户发出的任何采购单都不得附带优先于或修改本协议的条款,任何附带与本协议冲突的条款的采购单都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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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定价。服务价格应在相应的报价中明述,在最初有效期后,Google 可根据单方决定随时更改价格。在有效期内,客户同意只按照本协议使用 Google 提供的托管通信服务并通过本协议指定的域名访问服务,而且不会在此域名上部署大量的类似服务。尽管有上述规定,对于已经存在的电子邮件系统,如果满足下列条件,客户仍然可以继续使用:(a) 截至生效日期仍然有效并且用户正在使用;(b) 在本服务的有效期间能够继续服务而不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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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纳税。客户应缴纳任何适用的税费,包括政府机构就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征收的销售税、使用税、动产税、增值税、消费税、海关收费、进口关税或印花税或任何其他税费,还包括罚款和利息,但以 Google 的净收入为税基的税费明确排除在外。当 Google 在法律上有义务支付或收取上述税费时,Google 会就适当的金额向经销商开出发票,而客户应进行支付(除非客户能够向 Google 提供相应税务部门授权的有效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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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限制。除非 Google 明确允许,否则客户不得改变、删除或修改该服务包含的任何属性。客户应完全遵守位于
https://www.google.com/a/help/admins/program_policies.html 的本服务政策的限制。客户意,除通过使用初始页服务管理控制台对初始页服务进行获得许可的修改外,不会改变本服务或通过本服务传送给最终用户的任何信息。除非本协议有明确规定或 Google 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否则客户不得传播、显示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或允许最终用户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传播或提供)Google 提供给客户的任何与本服务相关的内容或文档。客户不会也不应允许第三方以不符合本协议条款的方式使用或访问本服务。客户应监控并禁止未经授权方(包括但不限于垃圾邮件发件人或任何第三方网站)所进行的任何此类访问或使用行为。 -
6. Google Workspace API 条款。要获得使用、复制 Google Workspace API 和 Google Workspace API 规范及保留其副本的权利,客户必须完全遵守本协议条款以及位于
https://www.google.com/a/help/admins/api_terms.html 或 Google 不时提供的其他此类网址的 Google Workspace API 条款。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客户必须完全停止对 Google Workspace API 的使用。 -
7. 技术支持服务。客户负责答复最终用户和/或第三方就客户或其最终用户使用本服务而提出的任何问题或投诉,且提供此类支持服务的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Google 只通过
Google.com 支持中心https://www.google.com/support/ 或 Google 不时提供的其他此类网址,为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按照本协议条款,在相应期限内 Google 应根据对该服务有效的 Google 的技术支持服务指导原则(简称“TSS 指导原则”)向客户指定的管理员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简称“TSS”)。TSS 指南(包括关如何访问 TSS 的信息)受密码保护,可以通过https://www.google.com/a/help/admins/tssg.html 或 Google 不时提供的其他此类网址访问。Google 保留随时修改 TSS 的权利,但任何此类更改在本质上都不应为客户带来负面影响。在向 Google 发出任何支持请求之前,客户首先应作出合理努力,自己修正所有错误、缺陷、功能障碍或网络连接问题,而不是单纯将问题上报给 Google。然后,客户的指定管理员可以按照 TSS 指导原则中的说明提交技术支持书面请求。 -
8. 机密信息。在履行本协议中规定义务的过程中,一方(“披露方”)可能会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某些披露方认为属于机密和/或专有信息的信息(“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形信息、无形信息、可视信息、电信息、演示信息或将来的信息,例如:(a) 商业机密;(b) 财务信息(包括价格);(c) 技术信息(包括研究、开发、流程、算法、数据、设计和技能等);(d) 业务信息(包括运营、规划、营销利益和产品等);(e) 任何错误、缺陷、安全问题及其他与该服务相关的问题;以及 (f) 本协议条款和讨论、谈判及其他相关建议。仅在以下情况下接受方有义务保护披露方向其披露的机密信息:(1) 信息明确、清楚地标记了“机密”或其他类似标志;(2) 披露方以前、在此期间或者在演示或传送后立即声明信息为机密和/或专有信息;或者 (3) 披露方采用合理的通信方式披露信息,或者接受方根据披露信息时的环境进行合理推断后应明白信息应视为机密信息,而无论是否使用了特定的“机密”或其他类似标志。客户同意本服务所包含软件(“软件”)的源代码和结果代码为 Google 和/或其许可证颁发机构的商业机密,并且客户任何时候均无权以任何原因查看这些结果代码和源代码。除以下情况外,接受方不得披露披露方的任何机密信息,也不得造成这些信息的披露:为履行本协议条款而需要访问机密信息的员工、代理、代表或订约人(“授权人员”)应遵守书面协议而不会将披露给接受方的机密信息或专有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此类披露属应法律或政府法规要求。此外,接受方同意对违背本节的任何授权人员的任何行为和/或疏漏负责。接受方应对披露方机密信息和自己相似性质的机密信息一视同仁,采用相同的关注程度(且至少应合理)保护其免遭未经授权的使用或面向未经授权的任何第三方进行传播或公开。任一方的机密信息均不包括以下信息:(i) 在接受方无任何行为或疏漏的前提下,成为或已经成为公开的信息;(ii) 在披露前接受方合法拥有且接受方并非从披露方直接或间接获取的信息;(iii) 在对接受方的披露未加任何限制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接受方的信息(且接受方不知道该信息为披露方的机密信息);或者 (iv) 接受方在未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独立开发的信息。接受方仅在为遵守法庭命令、传票或其他政府要求需要时才可披露机密信息(前提是接受方首先做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通知了披露方,从而为其提供了质疑此类法庭命令、传票或政府要求的机会,但按照合法的政府要求,禁止接受方透露法庭命令、传票或政府要求的情况除外)。该服务的基准和/或性能测试过程中生成的结果、分析或其他信息为 Google 的机密信息,应根据 Google 的要求提供给 Google。各方均承认机密信息的不当披露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因此,对于任何违反本协议第 7 节或存在此类威胁的行为,除所有他补救措施外,受害方还有权寻求公平补偿,包括临时限制令 (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或者初步禁令 (preliminary injunction) 或永久性禁令 (permanent injunction)。接受方有义务在本协议期限及之后五 (5) 年内保护机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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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所有权;使用限制。Google 及其许可颁发机构拥有所有权利、产权和利益,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与该服务(及其任何派生作品和改进)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软件、技术、信息、内容、资料、指南和文档,定义见下文)。除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有限使用权外,客户不应要求其中的任何权利、产权或利益。所有本协议中未明确授予的权利均视为已保留。“知识产权”表示根据专利法、版权法、半导体芯片保护法、道德权利法、商业机密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开权法、隐私权法和其他所有专有权的规定时而存在的任何和所有权利,以及这些权利的任何和所有申请、续期、扩展和恢复,而无论这些权利在全球范围内目前或今后生效。Google 不拥有服务中涉及的第三方内容,其中包括服务中出现的交流内容。通过该服务访问的内容所涉及的产权、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是相应内容所有者的资产,并且可能会受适用的版权或其他法律保护。客户同意不会且不允许他人:(i) 改编、翻译或修改软件;(ii) 通过破译、反编译、分解、反向工程或其他方式获取软件源代码或结果代码(除非适用法律明确禁止以上限制);(iii) 复制软件;(iv) 将该服务用于高风险行为(如第 13 节所述);或者 (v) 转授、借出、租借、租赁、销售该服务或其任何组件。服务的每一部分中包含的任何或全部第三方二进制代码或源代码只可用于服务的相应部分,并且此类使用应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除非本协议明确允许,否则不得使用、复制、转让或修改该服务或其任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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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品牌特征。本协议中,“品牌特征”表示每一方不时拥有的商业名称、商标、服务标记、徽标、域名以及其他鲜明的品牌特征。除非 Google 明确允许,否则出现在提供给客户的服务中的任何品牌特征、版权或其他所有权声明、图例、符号或标记都不应删除或改变。根据本协议条款,客户在本协议期限内授予 Google 有限且不可转授的非独家许可,允许其显示在本协议中明确授权使用的客户品牌特征,但只可将其用于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目的。即使有任何相反规定,客户也可收回本协议中授予的客户品牌特征使用许可,但要提前向 Google 发出相关书面通知,并为其留出停止此类使用的合理时间。向最终用户显示本服务的网页(“服务页”)可以在此类网(包括初始页)指定区域显示客户的品牌特征,具体区域由客户不时地利用本服务所包含的自动功能进行指定。尽管有上述规定,Google 仍然可以在服务页中突出显示 Google 的品牌特征。各方拥有与其品牌特征相关的所有权利、产权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知识产权。Google 品牌特征的一些示例(并非全部)位于以下网址:
https://www.google.com/permissions/trademarks.html (或 Google 不时提供的其他此类网址)。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有限范围外,任一方都不应授予(且对方也不应获取)与该方任何品牌特征相关的权利、产权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暗示许可);并且本协议未明确授予的所有权利均应视为已保留。Google 对客户品牌特征(包括与其相关的任何商誉)的使用应完全符合客户的利益,而客户对 Google 品牌特征(包括与其相关的任何商誉)的使用应完全符合 Google 的利益。客户不应反对或协助他人反对 Google 品牌特征或对其进行的注册,且不应试图注册任何与 Google 品牌特征或域名相似而容易混淆的品牌特征或域名。 -
11. 公共关系。客户同意事先未经 Google 书面批准不会就本协议的存在或内容发表任何公开声明。Google 可以 (i) 在演示材料、营销资料和客户列表(包括但不限于在 Google 网站中张贴的客户列表和客户的服务实施情况屏幕截图)中包含客户的品牌特征,(ii) 就本协议的存在或内容发表公开声明。若客户提出请求,Google 应为其提供此类使用和/或声明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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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声明与保证。协议任一方声明并担保拥有完全能力和全部权利签订本协议。客户声明、担保并保证:(i) 客户完全 (100%) 拥有并控制客户域名;(ii) 客户拥有并保获准使用本服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许可;(iii) 在执行和交付本协议以及履行客户对本协议中规定义务的过程中,不会造成客户或其联署机构违反、无法履行、或以其他方式妨碍执行其作为协议方的任何协议或侵犯任何相关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并且 (iv) 客户应遵守使用本服务时所适用或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条例。Google 会按照服务水平协议以专业而熟练的方式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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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免责声明。客户理解并同意各服务可能包含会导致系统故障的错误、缺陷及其他问题。因此,该服务,包括所有内容、软件(包括对软件的更新和修改)、功能、材料、及通过该服务可获得或访问的信息以及任何随附文档均按照其“原样”提供,并且使用中存在的任何风险均由客户自行承担。Google 及其许可证颁发机构不作明示、默示、强制或者其他任何类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适销性、针对任何特殊目的的适用性及非侵权担保。Google 对于服务的正当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GOOGLE 及其许可证颁发机构不对该服务所能访问的内容或信息作出任何陈述。GOOGLE 不就 GOOGLE(或任何第三方)发布对该服务的更新或改进作出任何陈述。Google 不担保服务中的功能将无中断运行或无任何错误。有些司法辖区不允许排除暗示的担保,因此上述例外条款对某些客户可能不适用。发生这种情况时,在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任何暗示的担保均限定在生效日期开始九十 (90) 天内。该服务无容错能力,且未针对原子核能设施操作、空中交通控制或生命支持系统等用途进行设计和生产,也未计划用于此类用途,在这类应用中服务故障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或环境破坏(“高风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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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赔偿。客户应保护、卫和维护 Google、Google 的分支机构及其他联属机构、及 Google 与这些机构的管理人员、董事、所有者、代理、品牌合作方或其他合作伙伴、员工、信息提供者、许可证颁发机构和许可证接受方(统称“受保护方”)免受由于以下或相关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和所有责任、费用、损失、损害、赔偿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由受保护方承担的律师费用和成本)的干扰:(i) 客户域名和/或客户品牌特征;(ii) 客户使用本服务;(iii) 客户透露最终用户信息;(iv) 任何客户内容;(v) 客户违反或未遵守本协议、任一 Google 政策或者本协议包含的客户声明或担保条款;以及 (vi) 任一最终用户使用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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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责任限制。在任何情况下,不论以何种原因引起(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误用、无法使用或使用中断)或根据任何责任判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侵权行为)以及 GOOGLE 是否已经或者应该知道或被提醒可能造成这些损害,且无论本协议中提出的补救措施是否奏效,GOOGLE 或其许可证颁发机构都不会对直接、间接、特殊、附带、继发、警戒性或惩罚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中断或数据丢失、不准确或损坏造成的损害、收入损失,以及获得替代产品或服务的费用)承担责任,也不会对声称因服务中的错误、疏漏、或其他不准确性或者服务的破坏性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责任。此责任限制不适用于所适用法律禁止此类限制的人员伤亡或故意破坏等责任。此外,某些司法辖区不允许对附带或继发损害的赔偿责任进行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限制或排除可能不适用于某些客户。任何情况下,由本协议引起的 GOOGLE 的赔偿责任总额不应超过五百美元 (US$500)。服务是仅为进行测试而免费提供的,且各方均同意,以上责任限制体现了协议下风险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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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有效期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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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有效期。除非按照本协议提前终止,否则本协议在生效日期开始并在之后一 (1) 年内保持有效(“最初有效期”);并且,除非某一方在当期结束前至少六十 (60) 天通知另一方打算不再续展,否则本协议将会自动续展另外一个一 (1) 年的期限(最初有效期和所有续展期限统称为“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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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终止。除非客户已经执行了包含替代条款的搜索和广告“搜索协议”,否则,客户可以随时终止使用本服务。除第 19 节所述情况外,Google 保留在事先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修改本服务(或部分服务)的权利。除非 Google 已经执行了包含替代条款的搜索和广告“搜索协议”,否则,应提前一百八十 (180) 天递交通知后,方可终止本服务。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服务仍可能会终止:(i) 客户违反本协议;或 (ii) 根据适用的法律,Google 合理地认为此类托管电子邮件服务无法在商业上继续存续。客户同意,对于本服务的修改、暂停或终止,Google 不向客户、任何最终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第 7 节(机密信息)、第 8 节(所有权;使用限制)、第 11 节(声明与担保)、第 12 节(免责声明)、第 13 节(赔偿)、第 14 节(责任限制)、第 15 节(终止)和第 19 节(其他条款)的规定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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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优先条款。双方达成共识并同意,除签署本协议外,如果还要求客户同意 Google 的标准在线条款,本协议将取代这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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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废弃帐户的迁移。针对本节而,“废弃帐户”指: (i) Google 已就类废弃帐户向客户发出了通知;(ii) 客户既没有回应 Google,也没有恢复对此类帐户的管理。如果 Google 就废弃帐户事宜向客户发出通知,而客户未能恢复对此类帐户的管理,那么 Google 将根据单方判断将这些废弃帐户迁移到作为替换服务的其他 Google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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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其他。客户同意 Google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普通邮件或在 Google 服务上张贴等形式向客户发出通知(包括关于本协议更改的通知)。未经 Google 事先书面许可,客户不得将本协议授予您的权利分配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他人,或将您的义务转给他人。任何违反此规定的权利或义务分配均属无效。客户同意本协议不应存在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受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及适用之美国法律约束,并依据这些法律解释(包括法律条款的选择),并且客户和 Google 意提交给拥有个人和专属管辖权的加利福尼亚州圣塔克拉拉县法院。双方明确表示不将国际货物买卖合约之联合国公约和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案应用于本协议。所有通知均应使用英语且采用书面形式,并且,(a) 若发送给客户,则发送到上文指出的地址,(b) 若发送给 Google,则发送到
https://www.google.com/corporate/address.html 中提供的地址,或其他以书面形式提供的用于接收此类通知的地址;但是,所有发票和付款都应发送到 Google 财务部门,所有法律通知都应发送到 Google 法律部门,而所有其他信件都应发送给 Google 指定的帐户经理。在以下情况下通知应被视为送达:(i) 专人递送,则于亲自交付时视为送达,(ii) 以次日邮件寄送,则于书面核实邮件收悉时视为送达,(iii) 以要求收信回执的保证邮件或挂号邮件寄送,则于核实回执时视为送达,或 (iv) 如该通知同时通过一级邮件寄送,则于收到核实传真时视为送达。未要求执行任一条款,并不影响某一方有权在以后任一时间要求执行此条款;对违反某一条款的行为不予追究并不表示放弃此条款。协议双方是并且一直都会是独立的订约人,协议内任何条款都不得视为在双方之间建立任何代理关系、合作伙伴关系或合资企业关系。任何一方均不应视为另一方的雇员或法人代表,也不应具备任何权利或授权来代表另一方增加其义务。本协议 (1) 对各方及任何继承者和受让人同样具有约束力且符合其利益;(2) 可以存有副本,包括传真副本,每一副本均应视为与原始协议相同,且所有副本组合到一起时应只作为一份协议生效;(3) 应视为由协议双方共同拟定。因其正常控制范围之外的任何情况导致该方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除付款外)时,双方均不应为其承担责任,此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制、恐怖活动、地震、火灾、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罢工、停电和互联网故障等。如果发现该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该条款应尽可能由与原条款含义最接近的条款取代;无法执行的任何条款均不会影响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性(根据其条款仍保持有效并有执行效力)。任何对本协议的修订或修改必须 (i) 采用书面形式;(ii) 是关于本协议的;并且 (iii) 由协议各方授权的代表来执行。本协议是双方间的全部规定,也是客户和 GOOGLE 针对该服务及本文所有条款的全部协议。本协议和所引用的特定统一资源定位地址(简称“网址”,本协议中提供的此类网址可能会不时修改)中的条款优先于任何采购订单、有关本协议此类主题的任何网址或其他文档(无论是否经 GOOGLE 正式拒绝),上述资料包含的任何冲突、不一致或加条款均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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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双方的授权人员自协议在线提交给客户且 Google 接受之日起执行该协议,以此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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