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board 硬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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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下文条款的客户(下称“客户”)正在与或者之前已经与 Google 就“服务”(定义见《Google Workspace 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签订《Google Workspace 协议》(下称“Google Workspace 协议”)。“Google”的含义如
https://cloud.google.com/terms/google-entity 中所述。本《Jamboard 硬件协议》(下称“本协议”)自客户签署或以电子方式接受本协议之日起生效。如果您代表客户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声明并保证:(i) 您拥有必要的法定权力,可让雇主或相应实体受这些条款的约束;(ii) 您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iii) 您代表委托方同意本协议。客户访问和使用服务时应遵守本协议。-
1 Jamboard 硬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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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硬件许可。Google 向客户授予不可再许可、不可转让且非专有的有限许可,让客户可以在硬件上使用服务,包括任何更新内容。客户在按此有限许可使用服务时,须遵守本协议的条款以及客户就服务的使用所签订的任何购买协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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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配置。我们需要将硬件递送给客户并为其进行安装,同时还必须通过适当配置让硬件可在客户的网络中使用。此外还必须为每个客户定制服务。客户同意就硬件和服务的配置与转销商(或转销商代理)和 Google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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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硬件的修改和更新。Jamboard 硬件会自动从 Google 下载并安装更新。这些更新的目的在于改进、增强和进一步开发服务及作为服务运行载体的硬件。通过更新,我们可以修复错误,增强服务和/或硬件的功能,提供新的软件模块和/或全新版本的软件。客户同意在硬件上使用服务时接收(并允许 Google 提供)这类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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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隐私权。《Google Workspace 协议》就服务所涉及的数据隐私和安全保护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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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服务支持。根据第 1.7 条和第 1.8 条的规定,服务应与硬件搭配使用。只要硬件依然满足《Jamboard 硬件寿命终止政策》(网址:
https://support.google.com/jamboard/answer/7374455 )规定的支持条件,Google 就会持续为服务在硬件上的使用提供支持。 -
1.6 本协议不涉及硬件的供应。对于任何硬件的购买、更换、更新或支持服务,本协议均没有相关规定。根据本协议,Google 没有义务为客户提供硬件,以及硬件的更换、更新或支持服务。无论上文有何规定,为了改进、增强和进一步开发服务,硬件可能需要相关的更新。这类硬件更新可能会以错误修复、增强型功能、新的软件模块和/或全新版本的形式出现。虽然本协议未规定 Google 必须提供这类更新,客户仍须确保硬件能得到更新和适当维护。如果客户的硬件未得到适当更新或维护,服务可能无法正常运行或丧失部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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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客户硬件的更换。客户随时可以通过 Google 规定的流程转移服务的使用许可,从而在更换的硬件上使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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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保留权利。除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情况以外,本协议不以暗示或其他方式向任何一方授予对另一方内容或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通过服务或 Google Workspace 访问的内容所包含和附带的知识产权是相应内容所有者的财产,并可能受适用法律所保护。对于本协议的双方而言,Google(和/或其许可人或供应商)拥有服务的所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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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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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禁令。根据第 2.2 条规定,除非获得 Google 的书面同意,否则客户不得有以下行为,也不得允许他人有以下行为:(a) 对服务和/或硬件或其任何组件进行改编、更改、修改、反编译、翻译、反汇编或反向工程,但法律允许的情况除外;(b) 使用服务和/或硬件从事高风险活动;或者 (c) 移除或修改任何品牌特征或其他所有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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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三方组件。如果硬件或在硬件上运行的服务包含受开源许可约束的组件,且相应许可中的规定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那么这些组件将仅受适用的开源许可约束。如果硬件或硬件上运行的服务包含受开源许可约束的组件,且相应许可要求提供这些组件的源代码,则 Google 会根据许可要求提供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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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为 Jamboard 硬件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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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由客户提供。如果最终用户或第三方就客户或最终用户对硬件的使用提出任何问题和投诉,则由客户负责回应并承担相关费用。客户须尽合理的努力来解决支持问题,如未能成功解决,再上报至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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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由 Google 提供。如果客户无法解决上述支持问题,可将问题上报至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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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技术支持准则。要查看服务的技术支持服务准则,请访问此链接:
https://workspace.google.com/terms/jamboard_tss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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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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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担保之外,双方或双方的许可人均不提供任何形式(明示、暗示、法定或其他形式)的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针对特定用途的适用性和无侵权性的担保。对于下列事项,Google 不提供任何担保,也不进行任何陈述:(I) 服务在操作过程中不会出现差错,也不会中断;或者 (II) 通过服务可获得的或服务提供的任何内容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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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效期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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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许可有效期。除非根据本协议提前终止,否则本协议适用范围内的所有许可都将:(a) 从硬件许可开始日期起生效;如果是在硬件许可开始日期之后购买的许可,则从相关订购单中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b) 在 Google 接受的相关订购单中所列 SKU 的指定许可期内持续有效(这段许可期即为“许可有效期”)。对于在当时的许可有效期(即“当前许可有效期”)内购买或获得的额外许可,如果该许可对应于 Google 之前接受的订购单中所列的 SKU,那么许可有效期将按比例计算,并于当前许可有效期结束(如适用)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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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将于硬件许可开始日期起生效,并在所有许可有效期结束(如适用)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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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因违约终止协议。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一方可以暂停履行或终止本协议:(a) 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并且未能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 30 个自然日内纠正违约行为;(b) 另一方停止了其商业运营,或者进入破产程序且该程序在 90 个自然日内未解除;或 (c) 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两次以上,不管其是否纠正了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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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因破产终止协议。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停止履行和/或终止本协议,但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a) 另一方与其债权人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签订协议或债务和解协议,进入破产管理、破产接收或管理接收程序,被宣告破产、无偿付能力,或者解散或以其他方式停止营业;或者 (b) 另一方在其成立地、常驻地、业务经营地或资产所在地的司法辖区内发生类似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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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效力终止。除非终止声明中另有规定,否则协议一经终止便立即失去效力。协议终止后,所有当前尚未完成的订购单也将立即失效。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一方授予另一方的权利将立即终止(除非本条中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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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效力存续。本协议中的以下条款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后依然有效:第 1.8、2、4、6、7、8、10 和 1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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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机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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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他人透露机密信息,但确有必要知晓机密信息且已书面同意保密的关联公司、员工、代理人或专业顾问除外(对于专业顾问,也可以改用其他约束条件)。接收方应确保相关人员和实体只能将机密信息用于行使和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保证信息的机密性。如果法律允许,接收方也可以根据法律要求披露机密信息,但必须提前合理的时间通知信息披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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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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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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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赔偿责任”指 (i) 赔偿方同意的和解金额;以及 (ii) 管辖法院最终裁定需要支付给受偿方的赔偿金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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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第三方法律诉讼”指没有关联的第三方向法院或政府法庭提起的任何正式法律诉讼(包括任何民事、行政、调查或上诉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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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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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Google 的义务。对于第三方提起的任何法律诉讼,倘若是因为第三方指控客户根据本协议使用 Google 为在硬件上提供服务而使用的技术(开源软件除外)时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则 Google 应为客户及其关联公司辩护并进行赔偿,使客户及其关联公司免受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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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客户的义务。对于第三方因下列情况提起的任何法律诉讼,除非适用法律禁止,否则,在不放弃主权豁免权的情况下,客户须为 Google 及其关联公司辩护并进行赔偿,使其免受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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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第三方因第 7.3 条所述的客户行为,指控 Google 存在侵权或盗用行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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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客户违反第 10.5 条(“出口合规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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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例外情况。本文第 7 条(“赔偿”)不适用于因下列原因产生的指控:(a) 受偿方违反本协议;(b) Google 以外的任何人修改 Google 的技术;(c) 将 Google 的技术与非 Google 提供的材料组合使用;(d) 未使用 Google 根据本协议所提供技术的最新受支持版本;或者 (e) 按照客户的设计或要求对功能进行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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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条件。受偿方必须在第三方提起法律诉讼前及时通知赔偿方任何相关指控,并与赔偿方进行合理的合作,以解决相应指控和第三方法律诉讼。若受偿方因违反本条规定给针对第三方法律诉讼的辩护带来不利影响,赔偿方根据本条规定所应履行的义务应视影响程度相应减少。受偿方必须将第三方法律诉讼中赔偿环节的控制权完全交予赔偿方,但前提是:(i) 受偿方可自费指派不具备控制权的法律顾问;以及 (ii) 如果调解要求受偿方承担责任、支付费用或采取(或禁止采取)任何行动,受偿方需要事先出具书面同意书,且不得无故拒绝、限制或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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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救济。如果 Google 的技术被指控侵犯知识产权或面临第三方法律诉讼,Google 可自行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i) 取得相关权利,继续根据本协议提供服务;(ii) 在不实质性减少服务功能的情况下,修改服务;或者 (iii) 用功能相当的其他服务替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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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禁令。若某项禁令使服务无法继续使用,Google 会尽合理的努力采取本条所述的一项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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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其他。如果本条所述的补救措施在实际情况下并非商业上合理的措施,或者 Google 在禁令颁布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未采取这些补救措施,Google 会通知客户。届时,双方将讨论实际可行的补救措施。如果双方在讨论开始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无法就补救措施达成一致,那么:(i) 任一方均可终止协议,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ii) Google 可终止或暂停提供服务的受影响部分(非完全终止或暂停服务),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iii) 在根据本条规定终止本协议或停止提供服务的受影响部分后,Google 应在 45 个工作日内根据终止协议/停止提供服务或禁令颁布(如果此时间较早)后的剩余期限,将转销商(或客户,如适用)就服务或停止提供的服务部分所支付的费用退还。客户是否能获得上述期限的服务费用退款,取决于《购买协议》的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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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全部权利和义务。在不影响任一方终止权利的情况下,本文第 7 条所述的是在第三方指控侵犯知识产权和提出法律诉讼时,双方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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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责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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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间接责任限制。根据本协议,任一方或其许可人都无需对收入损失或间接、特殊、偶发、继发、惩戒性或惩罚性的损害承担责任,即使该方已经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可能造成这些损害,或者直接损害不符合赔偿要求,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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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责任金额限制。根据本协议,任一方都无需对收入损失或间接、特殊、偶发、继发、惩戒性或惩罚性的损害承担责任,即使该方已经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可能造成这些损害,或者直接损害不符合赔偿要求,也不例外。任一方根据本协议所需赔偿的总额都不得大于客户按照本协议在引起责任的事件发生前十二个月内支付给 Google 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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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责任限制的例外情况。这些责任限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适用,但不适用于第 7 条规定的赔偿义务,也不适用于一方侵犯另一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此外,上述条款中所述的责任限制并不适用于欺诈、欺诈性虚假陈述或由于过失导致死亡或人身伤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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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公共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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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客户须同意 Google 在自己的客户列表中加入客户的名称和品牌特征,以及将客户口头表述为受本协议约束的 Google 产品或服务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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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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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通知。所有关于终止或违约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对方的法律部门。向 Google 的法律部门发送通知时请使用此地址:legal-notices@google.com。所有其他通知均必须使用英文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对方的主要联系人。如果接收方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自动回执或电子日志(如果适用)的方式确认接收,则通知将被视为已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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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通知。Google 根据本协议向客户发送任何通知时,可采用以下方式:(a) 向客户的通知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或者 (b) 在管理控制台中发布通知。客户根据本协议向 Google 发送通知时,可以向 Google 的法律部门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为 legal-notices@google.com)。在以下情况下,通知将被视为收到:(x) 通知方发出电子邮件(无论另一方是否收到);或者 (y) 在管理控制台中发布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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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转让。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转让给其他方,但可以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关联公司:(a) 受让方书面同意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规定;(b) 如果受让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转让方仍须履行相应义务;(c) 转让方已将转让事宜通知对方。其他任何尝试转让的行为均属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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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控制权的变更。当某一方的控制权发生变更时(例如通过股票购买或出售、并购或者其他形式的公司交易):(a) 经历控制权变更的一方应在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的 30 个自然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b) 从控制权变更之日起到收到书面通知后的 30 个自然日内,另一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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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不可抗力。因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而导致无法履行义务或无法及时履行义务时,任一方均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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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出口合规性。客户应遵守出口管制法律,并根据其规定事先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所有相关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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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无自动放弃。如果任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该方放弃相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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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无代理关系。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作或合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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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无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不赋予任何第三方任何利益,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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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或某一条款的任何部分)失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协议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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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管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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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 对于美国州、县及市政府实体。如果客户是美国州、县及市政府实体,那么各方同意接受适用法律及管辖地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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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 对于美国联邦政府实体。如果客户是美国联邦政府实体,则以下条款适用:本协议将受美国法律约束并依据美国法律来解释和执行。如与其他法律冲突,应以美国法律为准。只有在联邦法律允许的情况下:(i) 如果没有适用的联邦法律,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该州的冲突法选择规则除外)将适用;(ii) 对于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纠纷,当事各方同意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法院拥有属人管辖权并作为唯一的审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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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3. 对于所有其他实体。如果客户是第 10.11.1 或 10.11.2 条所述实体以外的其他任何实体,则适用以下条款:本协议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该州的冲突法选择规则除外)约束。对于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纠纷,当事各方同意圣克拉拉县法院拥有属人管辖权并作为唯一的审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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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修订。任何修订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并明确声明是对本协议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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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冲突条款。如果条款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应按以下优先顺序执行:(1) 本协议;(2) 订购单;(3) Google 与客户直接签订的《购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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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冲突语言。如果本协议被翻译成任何其他语言,且英文版与其他语言版本之间出现差异,则应以英文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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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副本。如果 Google 接受首张订购单或后续订购单,即表示双方签订了本协议。订购单可采用副本形式(包括传真、PDF 文件或其他电子副本),并共同构成一份文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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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完整协议。本协议及其中提到的所有文档或条款构成双方就协议标的所商定的全部条款,同时取消并取代双方先前或在同期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就协议标的进行的所有陈述、讨论、谈判和达成的协议。签订本协议时,双方均未依赖任何声明、陈述或担保(无论是出于过失还是无心进行的声明、陈述或担保),也不会根据任何声明、陈述或担保获得任何权利或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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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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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关联公司”指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被一方控制或与该方受共同控制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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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品牌特征”指双方各自的商品名称、商标、服务标记、徽标、域名和其他与众不同的品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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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机密信息”指一方(或关联公司)依照本协议向另一方披露并标为机密(或者在相应情况下一般会被视为机密)的信息。机密信息不包括:机密信息接收方已知的信息;不是因接收方的过错而导致公开的信息;接收方独立得出的信息;或者第三方依法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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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控制”指控制一方 50% 以上的投票权或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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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最终用户”指经客户允许可以使用服务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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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出口管制法律”指所有适用的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法律和法规,具体包括:美国商务部实施的《出口管理条例》(简称“EAR”)、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署实施的贸易和经济制裁,以及美国国务院实施的《国际武器贸易条例》(简称“I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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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Google Jamboard”是一项采用网页版界面的服务,可供最终用户在文档中创建、编辑、共享、协作处理、绘制、导出和嵌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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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Google Workspace”指
https://workspace.google.com/terms/2013/1/premier_terms.html 上的服务条款,或转销商提供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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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硬件”指 Jamboard 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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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硬件许可开始日期”指 Google 在接受订购单后,开始向客户提供硬件上的服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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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高风险活动”指操作核设施、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或生命支持系统等服务使用行为;在这类行为中,对服务的使用或服务故障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或环境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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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知识产权”指根据专利法、版权法、半导体芯片保护法、人格权法、商业秘密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形象权法和隐私权法规定,在全世界范围内有效的现有和未来的权利,以及现在或未来在全世界范围内有效的所有其他专有权利及对这些权利的所有申请、续期、延期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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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通知电子邮件地址”指客户指定用于接收来自 Google 的电子邮件通知的电子邮件地址。客户可通过 Jamboard 管理控制台更改此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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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订购单”指客户(或他人代表客户)向 Google 提交的用于购买硬件许可的书面或在线订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订购的硬件许可 SKU、Google 就硬件许可收取的费用以及订购数量。每一份订购单均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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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购买协议”指客户向转销商(或在少数情况下直接向 Google)购买服务所依据的独立协议。在此澄清,Google 不受任何购买协议所约束,也没有责任履行其中的条款(只有 Google 与客户签订了直接购买协议的情况除外);转销商向客户提供服务时双方的义务以及转销商访问管理员帐号的权限(如有)都只是以双方在《购买协议》中商定的为准,且不在本协议的适用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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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转销商”指在 Google 的适用分销或转销渠道中,获得授权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指定人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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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服务”指 Google Jamboard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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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有效期”是所有许可有效期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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