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Apps for ISPs (付費版) 的 Google Mail 服務水平協議
Gmail 服務水平協議。Google 應盡一切合理商業努力,確保 Gmail 網頁介面在任何曆月內均有 99.9% 時間正常運作並向客戶提供服務。如果客戶因 Google 未能提供「服務」而遇到以下任何服務成效問題,將符合資格獲得下文 (「Gmail 服務水平協議」) 所述的服務抵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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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以下定義適用於《Gmail 服務水平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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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機時間」指網域的使用者錯誤率超過 5% 的情況。「停機時間」根據伺服器端的錯誤率計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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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機期」指網域連續十分鐘停機的情況,少於十分鐘的間歇性停機時間不計入任何停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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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運行時間百分比」指每個曆月的總分鐘數減該曆月內所有停機時間的總分鐘數,再除以該曆月的總分鐘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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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停機時間」指 Google 在停機開始前五天通知客戶相應停機期的時間,每個曆年最多可有十二小時的預定停機時間。根據本《Gmail 服務水平協議》,「預定停機時間」並不視為「停機時間」,亦不計入任何「停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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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指 Google 根據《Google Workspace for ISPs (付費版) 協議》向你提供的 Google Workspace for ISPs (付費版)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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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抵免額」指:(a) 受影響月份總帳單費用的 10% (如任何曆月的「每月運行時間百分比」介乎 99.0% 至 99.9% 之間);或 (b) 受影響月份總帳單費用的 25% (如任何曆月的「每月運行時間百分比」介乎 99.0% 至 95.0% 之間);或 (c) 受影響月份總帳單費用的 50% (如任何曆月的「每月運行時間百分比」低於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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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必須主動索取服務抵免額。如要獲得上述任何服務抵免額,客戶必須在符合資格獲得服務抵免額起計三十 (30) 天內通知 Google。如果客戶未依規定提出通知,將喪失獲取服務抵免額的權利。
服務抵免額上限。在單一曆月內,Google 向客戶發放的停機期服務抵免額總和上限不得超過受影響月份總帳單金額的 50%。
《Gmail 服務水平協議》例外情況。《Gmail 服務水平協議》不適用於任何明確排除此《Gmail 服務水平協議》的任何服務 (如這類服務的文件所述),亦不適用於 (i) 在 Google 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因素;(ii) 客戶或任何第三方採取或不採取任何作為;或 (iii) 由客戶的設備及/或第三方設備 (Google 並非這類設備的主要控制者) 所引起的成效問題。《Gmail 服務水平協議》載明在 Google 無法提供「服務」時,客戶的唯一和專有補救措施。